我不知道該怎么辦,是告訴他,還是不說

我已經和我們班的一個男生談戀愛半年了。我不知道該怎么辦,該不該告訴他,我現在很矛盾!我經常和他哈拉,但是和他在一起久了就控制不住自己,晚上睡覺的時候經常會想起他,甚至經常在夢里叫他的名字,

我現在是心理的變態嗎?我能怎么做呢?不知道該不該告訴朋友家人老師。同學對我的行為很反感,不知道該怎么辦。我想我很難在同學中站穩腳跟,但是我真的很喜歡他,

專家解答:同性戀并非心理變態

首先我想告訴大家,現在的性科學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不是疾病,不是精神病,而是人類正常的性取向,這不是一個需要被譴責的錯誤。更何況大部分少年時代喜歡(不用說“談戀愛”)同性的人都不是同性戀,后來大多都是愛異性的異性戀,對同性有一段時間的愛,只是整個人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插曲,

一般來說,在25歲之前,或者在發展過程中,無論是自己還是任何人(包括父母、老師、醫生),都不應該給當事人貼上“同性戀”的標簽,25歲以后,如果你真的是同性戀,還沒有變成異性戀,事情就變成了要不要“宣布”的問題,這也是一個完全自主的嚴重問題,別人無權干涉,

之所以稱“同性戀者”為“標簽”,是因為人們對同性戀者仍有誤解、偏見、恐懼、仇恨甚至殺戮(不同地區程度不同)。雖然目前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待遇好了很多,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家長、老師、社會人士甚至醫生不能正確理解、尊重和對待同性戀者,尤其是疑似青年同性戀者,也正是因為這樣,你才會有我在同學中難以立足的感嘆。

所以,我覺得你不能告訴任何人你喜歡同性,性愛‘s的事情本來就是個人隱私,沒有義務告訴別人,因為你想得到別人的理解、幫助、支持和安慰。但是,如果你得到了譴責、壓力和人際關系的惡化,以及心理上的焦慮和擔心,那就沒有必要這樣做。

也許你對一個年輕人的愛很快就會過去,如果你求助于一個漂亮的女孩,你永遠不會有被別人取笑的“同性戀史”。

真正重要的問題是,“告訴他還是不告訴?我現在很矛盾!”

就像在異性戀的五彩萬花筒里,一萬個人有一萬種不同的戀愛方式,沒有一個你必須遵守的標準模式,在異性戀中,既有向剛在街上遇到的美女訴說“愛情”的“快餐”男,也有暗戀一輩子,至死也不說“真愛”的“忠誠”男,他們沒有對錯,只有自己的選擇,

向同性表白比向異性表白風險大得多,所以被斷然拒絕的心理準備要大得多,如果你只有成功的幻想,沒有失敗的準備,我覺得還是不說的好。“只要心中有愛”也是人生的共同境界,

當然,你已經成功的向他表達了你“心中的愛”,他也已經默許了,你也不必和他有親密的肉體關系。

重要的是要指出,即使你和同性發生過關系,你也不一定是同性戀,在這種情況下,你還是不需要告訴別人,也不需要阻礙自己以后發展到異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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