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男人能平等地把妻子當成自己最好的伴侶時,婚姻中的強奸就消失了。
在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中,會發生性暴力,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外人很少知道卻經常發生的真實事情。
一個女人寫了一封信,講述了她婚姻生活中痛苦的一面,她說不愛自己的家庭,但她無法忍受丈夫強迫她發生關系,她老公愛喝幾口“黃水”。晚上喝了幾杯酒后,她經常要求做愛,而對丈夫的行為不滿意,經常采取不合作甚至拒絕的態度。結果丈夫用強制手段來滿足自己的性欲,而她卻屈服于暴力,她感到屈辱和無助,就像一只被屠殺的羔羊。她不明白為什么這是夫妻生活中很正常的一部分,不知道怎么擺脫自己。
這是婚姻中的一種性暴力形式,我們可以稱之為“婚內強奸”,其特點是,由于各種原因,妻子拒絕丈夫的性要求,導致強迫性行為的發生,結果,女性的自然平衡在身體和精神上都被破壞了。
美國婚姻心理學家托比認為,在性生活中丈夫強迫的性交,使成年女性突然陷入“做妻子或妓女”的屈辱境地。毫無疑問,這種情況使女性遭受的心理傷害比身體傷害更嚴重,心靈的創傷往往難以彌補,一旦女性被厭惡,不斷受到刺激和加強,夫妻關系就會陷入惡性循環,最終可能導致婚姻關系的解體,本文開頭提到的那個女人,正如我們分析的那樣,已經陷入了惡性循環,如果任其發展,人們相信她能找到所謂的“解放”
那么這個“婚內強奸”有普遍意義嗎?什么樣的家庭容易出現這種男性強迫行為?
我們再來看一個例子,
小丁也是經歷過“婚內強奸”的女人,她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思想濃厚的家庭。從小她就看到父親對自己指手畫腳,母親對父親俯首帖耳,接觸到一切,她養成了默默忍受一切的性格。因為家境,她才國小畢業,結婚后,她承擔了所有的家務,像她母親一樣,為文化知識低下的丈夫服務,
小丁的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代表性。事實上,研究婚姻問題的專家們通過大量調查得出的結論是:在以男性為主導的低階層家庭中,滋生出破壞力極強的暴力行為,婚姻中的強奸通常更多發生在由女性獨自承擔全部家務的低階層家庭。
從男性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一些心理學家認為,男女性交是男性自尊、自信的性學基礎,如果他因妻子在性生活中的性排斥而感到不安,并通過使用暴力獲得性滿足,那么他就會一次又一次地使用這種性暴力,這就是為什么一個家庭中的婚內強奸會重演的心理基礎。
從以上分析可以很容易看出,消除婚姻中這種性暴力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讓女性在家庭中擁有與男性同等的地位。這是從歷史、社會家庭結構和大量事實中得出的結論,當一個家庭中的男人具備了公平、誠實、知識、理智的性格,才有可能平等對待女性,平等地把妻子當成最好的伴侶,婚姻中的強奸才會消失,至于一些具體的解決方法,我們在案例咨詢中給出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