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未成年人頻頻性犯罪

13歲的珍珍一直住在學校里。今年年初,經人介紹,她認識了17歲的男孩王,長期以來討厭生活和學習的珍珍渴望找到回家的感覺,當天,她帶著換洗的衣服來到王的暫住地,兩人住在一起。然而,令吃驚的是,王因涉嫌強奸一名14歲以下的少女而被起訴,事發后,王被拘留,陪王的父母兩次到看守所給王送錢送東西,并告訴法院,他非常想念王,希望盡快釋放他,

13歲的英英和珍珍有著幾乎相同的經歷。然而,當公安機關要求了解案情時,立即告訴了犯罪嫌疑人常,當昌聽到這個訊息后,他逃到成都一個親戚家,以“妻子”的名義給昌寫了十多封情書,寄托了他的思念和感情,

珍珍和英英不知道他們是犯罪行為的受害者,

記者從閘北區法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法院受理的強奸幼女案件數量大幅增加,是去年的1.3倍。在這類案件中,被害人和被告都是未成年人,大多數被告都是國中畢業不久就輟學的無業人員,收入來源靠父母;大多數受害者是12歲左右的女學生,這些年輕女孩不理解甚至反感司法機關對這類案件的處理,他們認為老師、父母和其他成年人不再了解他們這一代人。雖然他們很年輕,但是他們所想所想肯定超過了成年人對他們的了解。

16、18歲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和14歲以下的少女一樣,不知道罪與非罪的界限,很多未成年被告人供認自己國中讀書時談過“戀愛”,和女朋友偷過禁果,卻不知道禁果難咽。

根據一項資料,青少年的性成熟時間明顯提前。其他專家認為,流行書籍和電視,尤其是視訊產品的曝光,“激發”了兒童的性意識,刺激了兒童的“性早熟”,但一些12歲的女孩自我保護意識和性能力較差,

華東政法大學部教授肖建國認為,青少年保護主要是對外界的保護。從青少年利益與壽命長短的關系來看,父母是青少年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該發揮主要作用。社會環境對家長提出了新的要求,講道理填知識的教育方式也不容易被年輕人接受,

據記者與部分家長的對話,很多家長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法律,不知道偷禁果罪與非罪的界限,此外,學校的法制教育還存在一些問題。

肖建國認為,雖然上海的中國國小已經開設了法律教育課程,但缺乏具體性和生動性,青少年在學習時總是感到抽象,沒有充分達到提高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效果。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會長徐健教授認為,青少年中“早戀”現象的盛行,雖然與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孩子的早熟有關,但主要還是社會不良文化的深刻影響所致,一方面,一些成年人的思想和行為很容易讓好奇和模仿的青少年盲從,另一方面,目前對青少年的性教育僅限于性知識,而忽視了性道德教育。很多青少年覺得性是兩個人的事,因為在乎而厭惡別人。因此,我們必須讓他們知道,性不僅僅是兩個人的自由,它涉及到責任、法律等諸多問題;而且,過早的性關系對尚未完全發育的未成年人,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理上都有很大的傷害。

小資料

《刑法》第236條第(2)款:“凡與未滿14歲少女通奸者,以強奸罪論處,從重處罰。”

第17條第1款:”年滿16歲的人應對下列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暫無討論,說說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