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女子被男友拋棄執意當未婚媽媽

按照《新商報》的說法,我還沒來得及品味一個小生命的快樂,就體會到了男朋友再也不回頭的悲痛。——“有沒有孩子跟我沒關系,”現在一個懷孕24周的29歲女人,身無分文,卻堅持做未婚媽媽。

2008年12月17日,記者走進京信在大連的臨時住所,一棟紅磚舊樓,一個大床一個小床的兩居室,“不方便,沒地方去我就不住了,”靜心對于朋友的接納,是感激卻又無奈,摸著她明顯腫起來的肚子,靜昕想不通為什么男朋友會這么無情地拋棄她。“我們是網戀,他在北方老家,來大連找我。”很小的時候就失去了媽媽那顆安靜的心,在她男朋友無微不至的照顧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溫暖,2007年初,他們同居,“他特別喜歡孩子,已經向我求婚好幾次了,希望盡快有自己的孩子,”

2008年4月,和男朋友去南方旅游的第一天,在客堆疊的床上,男朋友擁抱了靜心,再次向她求婚。“我覺得我29歲了,他們感情這么好。”她同意了男朋友的提議。在她結束旅程之前,她驚喜地發現自己懷孕了,他們還在當地買了許多兒童服裝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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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在他們結束旅程的前一天,壞訊息傳來,他們男朋友的父親得了肝癌。第二天,男友直接回了老家,留下京信一個人在大連。“我男朋友的父親快死了。我這個時候生孩子不合適,”經與男友商量,5月底靜心一個人去醫院做了藥物流產,但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差點出血,兩次流產后,醫生——警告她再次流產,她這輩子再也不想當媽媽了。

一個半月后,在完成父親的葬禮后,男友于7月初回到大連,他父親的去世對他打擊很大,他回來后,每天在家上網,

2008年8月初,晶欣發現自己又懷孕了,但當她開心地把驗孕紙遞給男友時,男友的反應很冷淡,讓她很失望,兩天后,男友以陪媽媽為由回了老家,不久,她男朋友和她分手了。

這時,沒錢了,而她的男朋友再也沒有回來,所以她不得不向她的朋友求助,沒有人認同她是未婚媽媽,她的朋友甚至邀請了一位單身媽媽用生動的案例告訴她,這樣的決定是不理智的,更重要的是,她無法維持一日三餐和以淚洗面一整天的生活。但是,靜昕的回答讓大家啞口無言:“做媽媽是我的權利。男人可以說走就走,但孩子永遠不會拋棄我,”

采訪結束時,靜昕向記者透露了她的擔憂。在懷孕期間,因為她的悲傷,她每天都是以淚洗面,睡了一夜,有時用煙草麻痹自己,她擔心這會影響胎兒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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