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青梅竹馬中,最經典的一對是我在幼稚園遇到的,男孩在幼稚園時,當眾表演小便,被當班代的女生嚴厲批評,并向老師舉報。當時兩個孩子還是有點敵意的。
大一點的時候,男孩隨父母去了新疆,青梅竹馬隔了幾千公里,十年后,他們成為了同一所大學部同一專業的同學,我還能說什么?除了命運這個詞,我幾乎找不到更合適的詞了。有一次,在北京塵土飛揚的天氣里,我看到那個男孩用一件大風衣把女孩緊緊地裹在懷里,這種情況讓我覺得上帝一定是個可愛的小老頭!
我是青梅竹馬,有機會認識,但不一定結婚。我見過這樣的例子。男孩和女孩在軍營里長大,他們的父母是朋友,兩人是鄰居。從幼稚園到大學部,兩個人都是同學,連畢業作業都在一個地方————工作單位甚至在一條街上,這個概率應該夠小吧?這應該是緣分吧?可惜最后沒有走到一起。女孩也很驚訝。她不明白為什么。可能是因為她國中同桌搶先了一步吧,她終于和國中同桌結婚了。從小長大的男生一定是青春期遲到,讓別人占她便宜,
那些開心的事,我家老王都愿意和我分享,尤其是說起他小時候在農村的經歷,他常常抱著極大的熱情牽著我的手說:“唉,那時候我還不認識你,”他想讓我和他的青梅竹馬一起分享在草地上跑步的樂趣。
青梅竹馬,這個詞太誘人了,我也希望有一個和我一起長大的男孩,共度人生的酸甜苦辣,可惜30年前我和老王橫跨了整個東北大平原,真的沒有見面,
老王童年最難忘的朋友是他的鄰居,一個胖乎乎的小女孩,他還清晰地記得第一次握著女孩手的感覺:“手肉肉的,軟軟的,出了好多汗,”老王還沒明白什么是愛情,女孩就和人結婚了。后來聽說她去做皮肉生意,讓老王有些失望,——她兒時好友的肥皂泡沒有落下。
我唯一能記得的兒時伙伴就是那個叫劉震的小男孩。當我去于虹上課的時候,我家離學校很近,劉真每天很早就跑到我家,等我一起去上學,這時,我連起來都沒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劉真把胳膊肘放在床邊,給我看他的12支蠟筆,玩完后,他大方地給了我一支棕色的——這是我的第一支蠟筆,
劉真像個跟屁蟲一樣在我身邊晃悠,但我記不清他什么時候從我眼前消失了。當我讀到“當你,我的愛人,騎著竹馬,繞著圈子小跑,拋著青梅”的時候,我環顧四周,發現劉震已經消失了很多年。我不知道他現在什么樣子。他恐怕總會像六七歲的樣子,
老王對我說:“如果有來生,我們從小在一起吧!”這是一個關于來世青梅竹馬的約定,不知道上帝會不會讓我們來世再見,如果有來生,希望你能認出我!因為我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多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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