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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凌晨,在無錫某法律服務所工作的顧某某在酒吧里玩完晚飯,開著一輛爛醉如泥的賓士SUV回家,大約4點55分,他從西向東,經過江海路,來到秦風橋。當58歲的三輪車司機張鑒庭撞到同方向行駛的三輪車時,他被撞倒(獲救后死亡)。顧某某沒有停下來,過紅燈撞上面包車后,顧某某找到一個“壞”的朋友,但只被當天中午上門的警察控制,警察發現他酒后駕車,幾天后,一個帖子指出,顧某某是富二代,住的是大別墅。一時間,“賓士打人”“富二代”“法律工作者出事后找人收拾”成為西城論壇最熱門的詞匯。

顧某某說我爸開了個小作坊,我還欠著債。怎么才能算是“富二代”?

死者家屬

  要不是撞停了 可能找不到人了

58歲的泰興人張鑒庭于2004年來到無錫,與他最小的女兒一家生活在一起。她通常在附近的食品市場幫助人們運輸豬肉,并在食品市場做一些小生意,據家庭成員說,張鑒庭的月收入是四五千元。

11月28日中午,張鑒庭的小女兒像往常一樣用行動電話給父親打電話,問他中午想吃什么。但是老人沒有接電話。到吃晚飯的時候,張鑒庭仍然遲遲沒有回來,這讓他的家人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老丈人晚飯時間沒回家,后來去市場問,大家都說一天沒見別人,我們報警了。”張鑒庭的小女婿告訴記者,“當我們把老丈人的特征告訴交警時,交警提供了一張照片,我們立刻就蒙了,”張鑒庭的小女婿說照片中的人是他的老丈人。隨后在無錫市第三人民醫院,張鑒庭的尸體被其家人認領,

“老人這么早就出去拉豬肉了。當他被撞倒時,車是空的,”張鑒庭的小女婿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的第二天,他們在無錫市公安局交通巡邏支隊北塘大隊見到了肇事者的家人。“但是我們沒有接受對方給的3萬元,”張鑒庭的小女婿說,雖然對方一見面就道歉了,但是對方說“你先用(錢),以后再說”,讓他們很難接受,“他們沒說怎么賠或者賠多少,只是這么輕的一句話。”后來,張鑒庭的家人提前從鬧事者的家里拿到了5萬元,

“如果他(顧某某)當時打人后不是逃跑而是救人,那么老人可能還有一線生還的希望。”張鑒庭的家人說,如果古某在打人逃逸后沒有撞上面包車,他可能再也找不到肇事者了。“酒后駕車?打人后跑?他仍然是一名法律工作者。這不是知法犯法,把法律當兒戲嗎?”張鑒庭的小女婿告訴記者,雖然他已經和肇事人的家人聯系過多次,但他們都準備去法院解決問題,因為他們不能談論賠償金額和支付方式,“對方也丟了話,說既然輸多輸少會提起訴訟,那就讓他(顧某某)交給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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