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提議是在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王學坤正式提出來的。其實早在幾年前,全國政協委員張亞忠也提出過這樣的問題,還有很多關注農民的專家學者,都曾經有過類似的建議。
那么,給農民發放退休金是否符合社保法呢?在2018年修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條中就開宗明義,闡述了社會保險法的精神。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其中,“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就是這個精神的核心。所以說,給農村老人發放退休金,是完全符合這個精神的。
給農村老人發放退休金,有何依據呢?有些人可能會說,不繳保費,就不能享受社保,這話聽起來在理,實則是脫離了國情。舉例說明:我有幾個醫生朋友,已經退休六七年了,現在每月有將近6000元退休金,退休后又返聘回單位,每月又是5000元左右。這兩樣相加就是一萬出頭。這些人可以說一分錢的社保也沒繳過,卻能享受高額的退休金。類似情況比比皆是。反觀農民兄弟,同樣的年齡,只有每月100多塊錢的補貼,都是沒繳社保,為什么他們可以享受退休而農民就不可以?這個問題用社保法的規定能解釋清楚嗎?所以我奉勸那些總是拿社保法來反對給農民發退休金的人,還是多看看大陸國情吧。
大陸的國情又是怎樣的呢?大家知道,新大陸是一窮二白的。為了加快經濟發展,國家采取的是以農補工的戰略方針,農民為支持工業發展和國家建設,交公糧,出工程,修路架橋,攔河筑壩,而且這些都是無償的,他們的付出和貢獻是巨大的,是銘記史冊的。就因為他們是農民,在其他行業工作的同齡人都退休了,拿退休金了,他們卻不能退休,都七八十歲了還在為生活勞作,這難道合理嗎?誰能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綜上所述,建立農民退休制度,給農民發放退休金,不僅符合保險法精神,而且是農村老人們應該得到的權益。而年輕一代的農民,都自己繳納社保,也就不在這個范圍之內。大陸現有65歲以上的農民9900萬人,雖然發退休金是一筆巨大開支,但可以采取漸進的方式,從每人每月500元起步,慢慢增加。如果每年每人6000元,也不過6000億之多,以大陸現有的財力,應該是不成問題的。八億農民期待著,9900萬農村老人更是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