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企工作30年,單位現在協商買斷工齡,3000/年該走嗎?

首先,要看單位是在什么情況下買斷工齡?

是全員職工買斷工齡還是部分職工買斷工齡?

是由于國企轉制買斷工齡還是優化企業職工隊伍而買斷工齡?

企業買斷工齡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結果。

題主所述是單位是與職工協商而不是強制買斷工齡。

不同技能的員工就有不同的選擇。

題主所述:男,50歲,30年工齡,一線職工,買斷工齡每年按3000元。

30×3000=90000元。

男50歲,離退休還有10年,

可以領失業金24個月。

領失業金期間,醫保有社保失業金賬戶支出;

養老保險金可以不繳納,不視為斷繳。

領完失業金,還需繳納8年醫療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

實際上醫保已經滿足繳納最低30年,不交也可以。到退休年齡按規定時間啟動醫保。

只繳納8年養老保險金,按60%檔次繳納,90000基本夠用。

這10年你不可能不工作,不買斷工齡你也得工作。

按靈活就業人員,10年每月平均工資4000元計算,4000×12×10=480000元。兩年失業金,取中等城市最低

工資標準1700元,1700×80%×24=

32640元。

很顯然,對于只有一般技能的國企一線職工買斷工齡是不合適的。

因為,你的買斷工齡的錢用于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上了。你沒買斷工齡,在單位照常開資,收入有可能比靈活就業人員打工每月4000元工資高。

況且,你在單位享受全部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有的國企還有職業年金,報銷采暖費等福利待遇。

建議:如果不是企業轉制,全員買斷的情況下,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堅持不買斷工齡。“不買斷工齡,就是不該走了”!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買斷工齡,不符合法律規定!屬非法

  2. 按照勞動法走更好一點,31個月工資不比這個多嗎?

  3. 要看賣斷是那個階段,如果買斷再55歲時候買斷,4000一年最劃算,交到60歲,就OK了,還有多余的錢

  4. 真好,哪像我們勞務外包就沒有工齡一說

  5. 3千一年,打發叫花子。堅決不買斷。

  6. 國企這種管理以后可能招不到人了。

  7. 我們這差4年退休,買斷工齡35年也近30w了,90000都不夠交保險的!

  8. 為什么以前買斷是900多,國家給補差價嗎?

  9. 失業金是不是退休后要扣除?

  10. 千萬別買斷工齡,這就是個坑,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