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今年還允許“殺年豬”嗎?你怎么看這件事?

最嚴殺豬令下達,有人被罰10萬,農民不能在家“殺年豬”了?

以前在東北農村每年秋收忙完過后,閑下來的時候,都會殺年豬來慶祝豐收。會把親朋好友請來,好好吃一頓“殺豬菜”!有的公司到年底了,也會“殺年豬”犒勞一下員工一年的付出。

現在,這些習俗視乎變的淡了,也不太注重這些了,也可能是農村養豬不讓養了,去市場上買的豬肉不好吃。不管咋說,這幾年“殺年豬”的人越來越少了。

這段時間隨著蔬菜“大漲”,豬肉也迎來了上漲,月初5.99元一斤的前槽肉已經漲到了8元,五花肉也由原來的8元一斤漲到了11元。雖然,價格上漲了。但是,相對去年30多元一斤,已經便宜了很多,老百姓的接受程度還是可以的,銷量近期也有所增加,也拉動了豬價上漲。

這兩天網上傳言,“四川不能殺年豬”了,是什么情況?后來官方也發文表示,對證件不全的民間屠宰點將會重點取締。也就是不是不能殺,必須要證件齊全,更直白點就是不能“在家殺”!

為啥不能在家“殺年豬”了?

至于為啥不能在家殺年豬,是因為國家在2021年7月份的時候頒布了新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并于8月1日開始實施了。有人稱這次頒布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為“最嚴殺豬令”。

我們從條例中能夠看出對屠宰規定主要有5個方面,分別是進場查驗、屠宰全過程的質管、出場紀錄、問題豬產品召回、風險監測等。

按新的規定每個屠宰場都必須符合條例中的 條件才能進行生豬屠宰業務,沒有相關資質的是不能進行屠宰和售賣的,違法肯定要受到處罰的。

四川是大陸生豬養殖和豬肉消費大省,每年對豬肉的需求量非常大,特別是一到了冬季,農村每家都會腌制臘肉、臘腸等。農村自家養的豬一般會拉到鄉鎮的屠宰點進行宰殺或者請當地一些屠夫來宰殺。

如果,按新的規定,這些流動的屠夫是不能在進行宰殺了。雖然,這些屠夫手法好,價格也便宜,但是,按新的規定是屬于沒有資質的。

據當地屠夫講,每年進入冬天之后到過年這段時間,每天都會有人找他去殺豬,一天可以殺3頭,好的時候可以殺上5頭。自從有了新的《條例》規定,他也不敢再接活了,因為他沒有殺豬資質,擅自宰殺會被罰款。

其實,不只是四川,其它一些地區也有“殺年豬”的習俗,比如,像黑龍江、吉林等東北地區也是有殺年豬、吃年豬宴的習俗的。條件好一點的家庭,既時自己不養豬,也會花錢買上一頭來殺。親戚朋友會殺的就不用特意去請屠夫。

屠夫殺豬也不是收很多錢,基本上就是收手工費,如果,需要進行加工處理的,再收一部分處理的費用。村民吃不了的豬肉,除了給要好的親戚家送點,要不就放到冰柜里凍起來,能夠吃到過年,但也有拿到市場上去賣的。

但是,今年官方已經規定不能私自宰殺了,難道“年豬宴”不能辦了?

從《條例》中,我們能夠看出來,強調的是資質,主要是約束生豬屠宰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對我們農民自養、自殺、自食的是沒有限制的,但是不可以把農民自己殺的豬拿到市場上售賣。再說,想賣也買不了了,自從非洲豬瘟以來,對市面上流通的豬肉的管控是非常嚴格的,必須在定點的屠宰場宰殺,并且,要蓋有印章作為檢驗合格標記。

也就是說,我們如果想辦“年豬宴”,屬于豬肉流通了,必須要到當地屠宰點宰殺才可以。其實,這個也不麻煩,一般鄉鎮里都會有屠宰點,拉去屠宰了,經過檢疫合格就可以拉回來辦“年豬宴”了。

對于新的條例出臺也是有原因的,以前屠宰,管理的不嚴格,導致發生豬病擴散很快,這些病豬也通過一些渠道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的健康。就拿四川來說,隨著這些年的整頓,屠宰點由以前的2816個到了2016年的時候,已經取締了1160個。

總之,實行嚴格的管控辦法,也是為了消費者的健康和豬病的防控。當然《條例》出臺不僅是管控四川,其它地區也是必須要按《條例》規定來規范屠宰作業。不合規范的屠宰點會被取締,擅自屠宰屠夫,被村民舉報也會被罰款。

就像2018年云南麗水一殺豬屠夫,私自攬活,給人殺豬,被當地其它居民舉報了,被罰款1萬;還有2019年廣西一村民,在春節前殺掉了自己養的豬肉,賣給了附近村民,被其它村民舉報后,罰款10萬元。

總之,國家加強管控也是為了防止病豬或病死豬流入市場,這樣的豬肉對我們的身體健康影響很大。所以,這次最嚴殺豬今的頒發,也是為我們健康考慮的。但是,現在還是有一些病死豬流入市場,已低價格賣給加工廠或食堂,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加大管控才行!大家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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