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空調時墜樓死亡,空調買方是否應該承擔部分損失?為什么?

這種情況責任劃分時應該遵循兩種事實:

1.空調安裝是包含在空調賣家的服務承諾內的,此種情況是由空調賣家雇傭安裝工上門為客戶服務,實際上是安裝工與空調賣家形成的勞務合同,因此所發生的意外空調賣家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的,所以買家無任何法律責任。

2.如果是空調買家直接請來的安裝工為自己裝空調,法律上就形成了空調買家與安裝工的勞務雇傭關系,那么發生意外,空調買家就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情況時有發生,很多人由于大意而忽略了這個潛在隱患。為避免這樣的風險發生給網友如下建議:

1.雇工人幫自己干活一定要注意安全,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護,切不可大意。

2.雇別人上門干具有風險的活時首先要和對方簽定書面的工程承包協議,(不論工程大小,只要具有風險,哪怕是安一盞電燈接一個線路),承包協議中注明安全問題由乙全權方負責,出現事故由承包方負全責。記住 是承包協議而不是勞務協議,因為承包協議是甲方把工程承包給乙方全權負責,出了問題由乙方承擔,勞務協議是老板雇員工干活出了問題老板必須負責。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提高風險意識,杜絕安全隱患!歡迎網友評論區參與討論。謝謝!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劉新燈同志: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們之間的勞務關系是成立的。如果師傅上門前或上門時,雙方先簽訂一個工程承攬合同,并且在合同里,明確在修理過程中,乙方修理人員的人身安全自行負責,任何不測后果均與甲方無關,那你肯定是沒有責任的。

  2. 賣家賣空調,安裝工收費安裝,賣家出了錢,照理說安全問題應該由安裝工自己負責,安裝工本來就是高危職業,自己該買保險的,開戶不應該為事故買單,但事實不是你所想,安裝工出了事,賣家和買家都逃不了干系,多多少少都要買單。

  3. 我朋友的舅舅是安裝空調的,我叫他幫我買了部格力空調,安裝時連人帶空調和防盜窗一起掉下去,送醫院多處骨折請問我都有什么責任

  4. 我認為你第二種說法值得商榷,用戶自己找安裝工時,他們之間應該并非是雇傭關系,而是事實合同關系,也就是相當于買賣關系,用戶購買安裝工的安裝服務!安裝工出現安全問題時應該責任自負!你所說的雇傭關系應該是指雇傭他人共同為第三方進行服務時所存在的關系,比如包工頭!這個時候雇主是應該承擔責任的!

  5. 安裝方是專業的,責任由他所在公司(雇主)負責,他們經過專業培訓,并有保險。就象乘坐交通工具,我付錢,你安全送我到目的地,我花錢買空調并付安裝費,你就應完整安裝,并交付使用。

  6. 買主不應該承擔責任。買這個特殊的產品就包括了安裝,買家是不具備任何安裝條件的,所以賣方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我是這么認為的

  7. 買家自己找人安裝出事故是要負責的,但是找公司就沒有責任。所以提醒大家,擦玻璃,安裝空調,家政等一定找公司,而不是個人。沒有書面合同,電話錄音,微信等記錄也可有依據的。我家春節擦玻璃我都是找家政公司,他們派人來。而不是找個人。

  8. 我們那里換燈就摔死了人的一點不假

  9. 裝個電燈也簽個協議?你好閑哦。你去飯店吃飯是不是也要簽個協議,萬一廚師不小心把煤氣搞爆炸呢,到時你也要付責任哦

  10. 我請人來家安裝空調、防盜網、曬衣架等有墜落危險的工作時,我肯定要給他們加一套安全帶的,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出了事,對誰都不好,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