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大陸法院的判決是非常非常難的。他就要考慮到程式正義。又要考慮到實體正義。這是滿足著老百姓的期望。但是他又要考慮到社會的公平秩序等等,所以做法官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啊,扯遠了,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這個女子遛狗不拴繩。是存在重大過錯的。我們在講民事責任侵權的時候提到。叫。責任推定。如果這個女子遛狗沒有拴狗繩。我們推薦這個女子是有重大過錯的因為他是狗主人嗎。如果對方駕駛員存在輕微過錯,但是可以免責的,什么意思呢?就是加起來如果只是存在輕微的一些,比如說嗯走錯車道了呀等等這些過錯。是可以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但如果駕駛員是有重大過錯的。,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肯定是次要,責任是必然的,舉個例子比如說這個。駕駛人低頭玩行動電話啊,或者行動電話掉在地上,他去撿啊,這是一定是重大過錯比如駕駛員,還有在市市內道路上嚴重超速啊等等,這都是有重大過錯的。那就是駕駛員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一定是次要責任。
這個問題當中沒有提到這些關鍵資訊。那單獨來看,這個女士一定是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這個沒有任何疑問。
在以前執法機關就是我們的公安機關,在處理這種問題的時候,經常是扮演一種和事佬的角色。而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就是各項活動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來進行。而且是行政責任追究機制。甚至是責任追究終身制。所以現在的執法行為不是像以前簡簡單單的和稀泥,是作為國家機關維持社會和諧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定時間會進行調解。調節不成告知雙方進行起訴。而不是簡單的要求誰賠償多少錢,補償多少錢,這在現在這種現象已經大大的改善了,即使。。請警方強迫某一方去用金錢來解決,也是可以因此拒絕的,警方也是沒有權利通過,比如說扣車啊等等這種方式來脅迫一方去用金錢來調節。
所以作為這個女性,如果想要獲得賠償唯一的方式,只有通過訴訟。因為這是涉及到財產案件的民事官司,但是我已經剛剛分析過了。。侵權責任也十分明晰,及時起訴,他的獲勝的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即使獲勝了,他也是承擔全主要責任的。而且他也必須要拿出證據證明對方駕駛員存在重大過錯責任,否則的話他必敗無疑。
在這里我也想跟我們的廣大的網友們說一下,其實也不必怕打官司。也沒什么的,身正不怕影子歪。讓法律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如果大家有什么任何法律的問題都可以私信我,我會樂于幫助大家幫大家解決一些生活的疑問。什么法律問題都可以問我,如果我不能回答的話,我的老師。我也可以向他們請教,然后告訴大家。嗯,我這個人是比較愿意幫助別人,而且是一個富有正能量的人。嗯我希望他可以把這種正能量帶給大家帶給身邊的讓社會充滿了愛,充滿了和諧。可能有的人說我比較天真。如果我們這個社會都充滿了天真,那就沒有邪惡了,大家說是不是?
好,最后祝大家生活幸福。如果如果大家覺得我的評論還比較平實。,比較靠譜,或者比較能夠帶來正能量,希望大家可以關注我,謝謝大家,這再次拜托大家了,謝謝
是的,過錯人是第一責任人,應該負全責,無可非議。
如果車輛🚗受損和司機受到驚嚇導致精神上受刺激 都可以向這位不牽🐶繩的主人索賠
城市禁止養狗,要嚴懲嚴打!
l分都不賠、自己負全責、
講得有理有據,真是一篇值得點贊的好文!
法律的最最重要的作用,其實是它的警示教育引導意義,引領社會向好的方向發展!如果遛狗不栓繩的人,得到了賠償,那么助漲了這種行為,這樣的事件會越來越多!
遛狗不拴繩應負全部責任。
這個問題太簡單了狗狗因主人伙食不好自殺了
可以不賠誰叫你不看好!
話說得太多了,一句話就是遛狗不拴繩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