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以取消視同繳費年限為由,隨意停發退休金呢
看題我理解,己經辦理了退休手續,并領過退休金。現接到通知,辦退休時把視同繳費年限核發退休金,認為不當,而停發退休金。果然如此嗎?如果是,說明兩個問題:
一,說明人社局在給你辦退休核發退休金時工作草率。當然有錯必糾,什么時間發現錯了,什么時間糾。
二,說明你視為繳費年限不得當。95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決定下發后,各地制定實施意見,大多數地方對95年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年限視為繳費年限,也有稍晚的。
通過閱看招錄工人審批表,(應征公民入伍審批表,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審批表,大中專學生分配報到表)來確定參加工作時間。到應繳費之前這叚時間來認定視同繳費時間。
同時還有工令認定表,這怎么能錯呢?這就是1十1=2的問題,不復雜。一般不會計算失誤。那還地方錯了?除了你缺少參加工作時間這個”硬件”,檔案里沒有。丟了也是企業工作人員的責任,這怎能讓職工來買單呢?或者缺少幾個工資調整表,懷疑你是否在崗工作,連續工令不該計算。
既然退休手續己辦完了,退休金已核發過了,甚至退休金已領到手了。按理說,退休金不該停發,發現核發有誤糾正就是了。不過應告知糾正的理由,糾正后退休金多少。
退休職工有知情權,認為不合理可以要求復議,如仍堅持,本人不服,可以向勞動仲裁庭提出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也覺得他這問題有些怪。估計是出現了錯誤人家才會停發。
同姓同名很可能,但出生日期不可能一樣吧。
你根本就沒有視同工齡,可能是有相同姓名的人名弄混了,過幾個月后那位相同姓名人,也辦退休才發現有問題,現予糾正,\n如果你確實有視同工齡,你會就這么稀里糊涂的退給社保局嗎?你不要求重新審核嗎?難道你自己心里沒數?
@:退休工資經過審核發放,個人如果認為有誤,可以要求管理檔案的社保所帶檔案到市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局退休核定窗口重新審核。視同繳費年限是否按基本工工令核發退休工資?再加上繳費年限計發退休養老金?
核發工資后,而不是發了又停了
他的一面之詞,停發可能是讓他退回多領的那部分,視同繳費年限可能他跟本沒有,有同名的工作人員失誤給他算上了,這么嚴謹的事社保會很認真對待的。
問一下我在九六年前教書十年,當時是縣里民辦教師。后來去另一個城市。到了事業單位工作,結果以前的工齡沒有加上,哪位高人指點一下,我該怎么做才能把工齡補上拜托了
以前視同繳費的檔案找不到了。只有后來工作的繳費記錄,可以退休嗎?
看著這個問題就有點鬧心,我是今年五月份退休的,移交檔案時說缺少畢業報到派遣證,我是拿著派遣證報到的,我怎么知道人事部門沒放到檔案里呀?五個月過去了,退休審核也沒下來,真愁啊,一點消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