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健康# #39健康超能團#

  2. 愛護動物,危害人命。

  3. 失兒之痛,應該讓狗主人提驗一下。

  4. 支持并應重判,同時建議立法,城市嚴禁飼養惡犬

  5. 廣大群眾的強烈呼聲,立法禁止養狗刻不容緩。

  6. 這是所謂的城市愛狗人士文明道德嘛?

  7. 狗主應該承擔殺人罪

  8. 間接故意殺人

  9. 嚴判重`重判,并加重經濟賠償。應立法凡大形犬、惡劣犬,一律不準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