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下崗職工檔案燒毀,退休無法確認工齡,該怎么辦?

檔案是一個人歷史的印跡,不容篡改和任意銷毀,但根據現有的規定對以上行為還只是局限為相關處分和賠償,檔案管理在機關事業單位里似乎要正規嚴格一些,但在企業當中,管理顯得比較松散,尤其在當年的國企改制過程中檔案丟失等現象較為嚴重,檔案的遺失尤其是對那些當年破產倒閉企業的下崗失業職工影響較為嚴重,企業的社保建檔是在1992年(有的地方是1996年)也就是說社保建檔之前是要有檔案的,因為我們目前的社保繳納除了你實際的繳費年限之外,還有一部分就是你的檔案工齡,檔案工齡做為可視為繳費年限,也就是繳費年限和可視為繳費年限二者合一就是你的實際工齡,如果檔案遺失,意味著可視為繳費年限工齡的缺失,會大大影響將來退休工資的多少,這的確是一個棘手的問題,不管是遺失還是銷毀都得由企業負責,因為他們是檔案的管理者,企業倒閉了,企業留守機構還在,它的上一級單位還是存在的,也應該對此負責,他們應該積極配合給予補辦,不能給下崗失業的職工生活再雪上加霜了。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趕快到你的工作所在地檔案局去,查你的招工表,和上班的工資表補齊你的檔案。

  2. 說的輕巧!

  3. 這種情況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嗎?現在成為社會的普遍問題,買養老保險真的很難

  4. 留守都不知道了

  5. 檔案遺失應該企業負責,企業沒有了應由政府負責,因檔案不歸個人管理。

  6. 對!這個說法正確,那些說什么職工檔案丟失職工之前工齡不算就是放屁!

  7. 這就是企業不負責任的表現,應該由企業賠償,負責到底。此類情況畢竟是少數,引以為戒,以免引起公憤讓下崗工人身陷絕境。

  8. 企業要倒閉了找誰

  9. 追責嚴查嚴懲始作者。查原始工資報表。財務檔案應無人敢毀。

  10. 去檔案局可以補辦,檔案局有原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