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任務時,軍人遇到警察,誰聽誰的指揮?

俗話說,軍警一家,這句話的由來大概是源自改革開放以前大陸還沒有正規的警察學校,所以絕大部分的警察都是由軍人轉業而來,也就是人們所說的”脫下軍裝換警裝”。

即便是此后的幾十年里,很大一部分的警察也都有著從軍經歷,所以在大陸,警察跟軍人有著一種一母同胞般的特殊關系。

如果遇到軍隊和警察共同執行任務的時候,應該誰聽誰的指揮呢?說到這個問題,就要先介紹一下警銜、軍銜的制度以及怎么判斷兩者間的對等了。

軍銜與警銜的級別怎么劃分

首先,在大陸,軍銜的高低的確是與級別有著絕對聯系的,大陸的軍銜從解放初期到現在經過好幾次重大改革,如今的軍銜制度已經非常完善,共分為十四級,分別是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下士、中士、上士、列兵等。

而警察則是分為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1-3級,警督1-3級,警司1-3級,警員1-2級等,共計三等十三級。

但要說明的是,相比于軍銜的上下級分明,職務與軍銜有著絕對關系來講,警銜的高低與職務就不見得完全對等了。

打一個比方,在部隊里,一個營長一般都是少校,極個別的王牌主力營的營長或許會掛著中校銜,但如果是一個上校的話,那就不會是營長了,至少也是個團長或者正團級職位的領導,

因為部隊里的職位與軍銜都是中規中矩對等設置的,幾乎不會出現一個營長比一個團長的軍銜還要高的情況。

可如果在警察局里,就不見得是這樣了。因為警銜雖然也是用來代表警察的級別,但它更多的是代表著警察的工作資歷,所以它的跨度會比軍銜要大得多。

比如一個正處級的某市公安局局長或許只是個二級警督,但他的副局長沒準就是個一級警督。警銜比他高,但卻是他的副手。這是因為,那個副局長的資歷比正局要高,這位正職的局長或許是個年輕有為的青年干部,因為能力出眾所以才身居高職的。

更不可思議的是,在警察隊伍中,你或許還會看到一個普通警長和一個副局長在警銜上一樣的情況,要知道他們二者之間的級別是整整隔著一級半呢,可資歷并不會完全代表著級別,所以,警銜雖然也有著自己的上限和下限,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會與級別完全對等。

那么,怎么來判斷警銜與軍銜的對等關系呢?其實還是要看雙方的級別,因為如果有警察與軍隊共同完成一項任務的話,雙方都是要先自報家門的,或是有中間方為雙方領導相引薦。

按照大陸軍政分家的規定,部隊與地方行政單位是分別管理的,軍職與政職無法準確的對號入座,但大體上還是可以判斷對等關系的。

比如人們所說的”縣團級”,意思就是縣長與團長基本平級,而縣長大多都是正處級,縣公安局長大多是副處,以此類推的話,下面的科長或者派出所所長應該就與少校級營長相對等。

說句題外話,如果部隊軍官轉業的話,一般都是降半級下放到地方任職的,當然,在軍人還沒有轉業前,基本上可以按照上述說法來判斷。

共同執行任務時,該聽誰的?

既然對軍警雙方的銜級和判斷方法都基本清楚了,那么在雙方共同執行一項任務的時候,是不是哪邊的領導級別高,就要聽哪邊指揮呢?

這個并不是絕對的,指揮權落在哪方手上,還是要看這項任務是誰的責任。

打兩個比方,假設某地區出現恐怖分子,上級領導調動特種部隊負責此項任務,但因為對當地的地形和民情不熟悉,需要當地警察機關配合。那么這種情況下,自然就是部隊的事情了,指揮權肯定是落在負責這次請教工作的軍方領導手里,即便是前線指揮,也是由特種部隊的前方最高長官負責,地方上的警察只是配合這次行動罷了,即便是當地的公安局局長來了,而前線指揮官只是個少校級的特種部隊中隊長,局長大人在這次的任務中也得按照中隊長的意思來調派警力,因為這畢竟是人家的任務。

但如果一種假設,某地舉行大型運動會,除當地警察外,還需要一部分武警部隊前來協助

維持治安。那么對于這項任務,肯定就是公安局的主要責任了,負責此項工作的如果是個副局長,而派來協助的軍方領導卻是個上校級團長,那么這位團長大人也要聽從副局長的安排,同理,這畢竟也是人家的任務。

當然了,針對某項任務,上級領導在人事安排方面也不會調派得太出格,一般情況下,負責協助的最高軍、警指揮官都要比主要負責人級別小上一些。比如針對地方維持治安的任務,如果是由當地公安局副局長來做總指揮的話,一般部隊里就會出動一個營的兵力,由少校營長帶隊,這樣即便按照傳統意識來判斷,營長的級別也要比副局長小半級。

換句話說,如果真遇到一次大型治安維持任務,軍方負責人是個將軍的話,那么這位將軍可能會尊重當地副局長的意見,按照他制定的方案來調派軍隊,但任誰都知道,副局長不會真敢去指揮人家,軍方肯定會另有前方負責人來協助這位副局長的工作,而那位將軍即便是為了更好的達到權力統一,完成任務,也會只掛名配合這次的任務,不會親自參與這項工作的。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誰牛逼聽誰的

  2. 警察是軍隊的另一個部門,雖然是一家但是,就像上公司一樣,有董事長,有經理,

  3. 個人理解,對外時應該警從軍,內亂時那就說不好了

  4. 戰時聽軍人的!和平時期誰責任大國家的則大誰聽誰的!

  5. 他們能發生啥沖突?這個問題東西方文化不一樣,原則上自己管自己,不存在誰聽誰的,但遇到國家意志,軍事行動的時候,肯定是部隊優先

  6. 你這說的就有點問題了,正常情況下地方警察是不可能和正規軍隊有聯系的,除非是抗洪搶險之類的,一般地方警察和武警合作最多,注意武警全稱是地方武裝警察部隊!不能算是正規部隊!

  7. 保家衛國軍為先,治安維穩警為先。如遇軍事管制則軍為主,警為輔。

  8. 大家是想知道軍隊和警察發生沖突,后果會如何

  9. 夸夸其談而己。如果是戰爭行為,不管你警察什么來頭,都要聽一個連長大小的指揮,不能影響軍事行動。

  10. 你啰里啰嗦幾千字,其實就是一句話:協助任務的一方聽從負責任務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