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警/刑警/特種兵的你,在執行槍決任務時有怎樣的體驗?任務結束后需不需要心理輔導?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嚴打三年,從嚴從重從快。那時候法院好似還沒有法警,執行死刑立即執行由武警接收任務。

在執行的前夜,公檢法武會共同商定好刑場,一般刑場對外保密。武警隊會召開會議,提出安排和注意事項,擔任射手丶副射手丶外圍警戒的同志要寫請戰書。

那個時候,一回槍決高達十幾人。程式是先提出死刑犯對其宣讀,問其最后有什話要交待,還有啥要求。然后手銬丶腳蹽丶五花大綁押上大卡車丶插上死形牌子上路,七八輛車魚貫而出,一般先開公捕公判大會,然后把死形犯押捕刑場執行槍決。死囚聽完宣判,膽小的能嚇尿,癱軟,膽大的面不改色。

死囚車一路鳴笛,急赴刑場,心里真緊張。一到刑場,兩個攙扶手把死犯架下車,直赴具體位置,射手、副射手緊隨跳下車,而外圍警戒也快速形成。各就位后,指揮長一揮旗,或喊一口令,死刑犯應聲倒下。

隨即武警撒走,法醫驗尸,整個過程也不過十分鐘左右。撒回車起動,高度緊張的心才慢慢放松下來。

8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需要心態高強的刑警,對罪犯送達一槍,心理裝著受害的悲憤,就止完成任務。

  2. 五花大綁咋戴手銬?

  3. 任何駁奪他人生命的人,都有心里陰影,也怕給子孫后代帶來不好的事情

  4. 死刑犯上刑場槍斃的時候。根夲沒有 戴腳鐐手銬的。全是 五花大綁。

  5. 要想死的不痛苦,還是槍決,注射痛苦時間長

  6. 槍下五條命,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7. 基本正確,我拍過7、8例。

  8. 那個時候有多人,,哎,現在的刑法學家都說當時最臭名的一個罪就是流氓罪!\n很多拿到現在來說,可能連治安拘留都夠不上!\n不過改革開放剛十年,很多青年人蠢蠢欲動,也是該治理一下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