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期間被執行人仍然在高消費是怎么回事?

現在這種情況比較多。

其原因主要有三個。

第一個,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令由法院執行局操作,具體操作的時間并不完全統一。例如有的法院,進入執行程式后,被執行人不報告財產的立即上失信黑名單,但是有的法院,過很長時間一回才上黑名單。

第二個,目前對于失信被執行人的打擊力度還欠火候,例如,法院查控了老賴的銀行賬戶,老賴使用親屬的銀行賬戶,基本上是尚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方面有待于法院系統出臺更嚴密的措施和規定,全方位制裁失信被執行人。

第三個,目前對于高鐵和飛機票的購買流程,還有一些漏洞。例如有些老賴可以通過購買境外航空公司的機票稱坐飛機,有的老賴可以通過一些代辦機構繞過監管非法購買高鐵票。

以我們的案子為例,經過調查,青島即墨的老賴武某在強制執行期間,多次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高鐵,僅僅2019年就乘坐高鐵兩次飛機五次。這種拙劣表演已經成為其拒執罪的罪證之一。

另一個例子,2019年底,青島鐵路公安處淄博北站派出所成功偵破了一宗案件:有的火車票代售點耍手段,利用售票系統漏洞為失信人員購買高鐵票。經過民警摸排調查,淄博6處車票代售點被查處。從2018年6月至今,這6處車票代售點的工作人員利用鐵路售票系統漏洞,共為63名失信人員違規購票569張,票面價值12萬余元。目前,這6處車票代售點已被鐵路部門關停。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這樣一搞!只會對債權人更無利!加深仇恨!你還想還錢!門都沒有!一點頭腦都沒有!

  2. 個人破產法盡快出臺才能解決

  3. 如果發現老賴高消費不還錢如果用了親威朋友的帳戶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4. 廣州費到上海機票便宜過火車票,時間節省80%,這樣的限制有意義嗎?多出來的錢和時間用來還賬,他不香嗎?真不知道制定這些措施的人是怎么想的

  5. 2 3百的高鐵,幾百的飛的,真的算高消費嗎?

  6. 飛機高鐵坐不了 他們怎么賺錢翻身

  7. 我現在在外面到處是帳收不回來.自己欠了別人的錢被起訴成為老賴.自己窮得連吃底保的人都比我發財.這種無奈有誰懂[捂臉][捂臉][捂臉]

  8. 有錢不還才叫老賴,應該抵制,但失信被執行人不同,他們是沒有錢還,如果規限他們,何來還錢????

  9. 您的那個武某,坐了5次高鐵飛機,是干什么?休閑度假你可以認為他高消費了,如果他要是為了談一單生意呢?如果他聽說欠他錢的突然在哪出現,他要去找呢?所以具體問題分析。但是把基本出行作為高消費,主意不咋地

  10. 老賴不入刑一切等于零[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