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安徽宿州一男子,以收養流浪犬為名義,在寵物流浪站將流浪犬帶走吃掉?

真是太下作了,無恥之徒

2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沒什么錯誤,也不違法。

  2. 惡人有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