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八部》中,慕容復和喬峰的武功差距為何越來越大?

《天龍八部》中,慕容復和喬峰的武功一開始就差距很大,而沒有越來越大。認為慕容復和喬峰武功差距越來越大,可能是被“南慕容北喬峰”的江湖傳言所誤導。

一、慕容復與喬峰的武功比較。

1、慕容復和喬峰兩人未直接交手前,都與丁春秋有過一戰,從他倆與丁春秋的戰況,可以看出慕容復的武功實力一開始就遠不如喬峰。

慕容復與丁春秋的一戰中,丁春秋引誘慕容復上當,抓住了慕容復的拳頭,然后使出了化功大法。

雖然慕容復以斗轉星移功法,把丁春秋的內力轉移到了星宿派弟子身上,讓丁春秋化去了自己許多弟子的內力。但丁春秋的弟子數量畢竟有限,一旦死傷殆盡,慕容復就難逃一劫了。

幸虧躲在桌子底下的阿紫,轉移了丁春秋的注意力。丁春秋百忙之中擲出一雙筷子,刺瞎了阿紫的眼睛。慕容復借機掙脫了丁春秋的掌握。實乃萬幸!

此一戰,丁春秋損失較大,但從二人實力來說,其實慕容復稍遜一籌。

喬峰從丁春秋手里營救阿紫,從十丈開外發出一掌,擊向丁春秋,再連發兩掌,逼退丁春秋,阿紫已經到了他的手中。丁春秋根本就沒有反擊的余地。

說明丁春秋的武功與喬峰相比,根本就不在一個層次。

這么一比較,我們可以看出,慕容復和喬峰的武功一開始就差距很大。

2、從喬峰與包不同過招,王語嫣的心理活動中,可見慕容復和喬峰的武功一開始就差距很大。

包不同和風波惡纏斗丐幫長老,無休無止,喬峰忍不住出手。

“武林活詞典”王語嫣在一旁指點包不同。喬峰每使一招,王語嫣都能說出他要攻擊包不同身體的哪一個部位。

但由于喬峰出手如電,王語嫣在說,喬峰在出招,二人“若合符節”,幾乎沒有先后。包不同說“王姑娘你說得不早不晚,有什么用?”王語嫣說:“他出手太快,我來不及先說!”

喬峰輕松擊敗包不同以后,王語嫣心里想:“江湖上說南慕容北喬峰齊名,表哥可遠遠不是喬峰的對手,他心高氣傲,這可如何是好?”

“武林活詞典”王語嫣的心里話,明確地告訴讀者,慕容復的武功一開始就與喬峰差距很大。

3、從慕容復和喬峰的直接對戰,可以看出慕容復一開始就與喬峰武功差距很大。

少林寺內,慕容復為了拉攏天下豪杰以為己用,與游坦之、丁春秋一起,以三敵一圍攻喬峰。

這一戰后來由于虛竹和段譽的介入,變成了一對一過招。慕容復對戰的是段譽而非喬峰。

但既然慕容復加入以一敵三的戰局中,表明他心里明白憑自己一人,不是喬峰的對手。慕容復是心高氣傲之人,假如他有與喬峰一戰的實力,他絕不可能自降身份。

這一戰當然不能作為慕容復與喬峰武功差距很大的依據,但慕容復武功不如喬峰,卻是顯而易見。

接下去,慕容復被段譽的六脈神劍打得毫無還手之力,憑王語嫣的求饒,才讓段譽罷手不斗。慕容復羞愧難當,勢如瘋虎般撲向段譽,要取段譽性命。被喬峰“老鷹抓小雞般”抓住,一擲尋丈。

雖然此時因為憑一個女人救了自己的性命,慕容復心神大亂,才被喬峰一招之間抓住。

但高手過招,必然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一招之間被人抓住,而且扔出一丈開外,穴道也被封住,摔得狼狽不堪。除了解釋成武功遠遠不及對方外,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很明顯,慕容復和喬峰武功差距很大。

二、“南慕容北喬峰”齊名,導致了慕容復與喬峰開始時武功高低相當的錯覺。

小說.《天龍八部》里,有“南慕容北喬峰”的說法,這就導致人們的心目中,慕容復和喬峰的武功不相上下。

比如,喬峰在與段譽斗酒和比試腳力之后,見段譽內力在自己之上。把段譽錯當成慕容復。他說:“姑蘇慕容公子,果然名不虛傳,喬峰服了你了!”

說明,在喬峰本人心里都認為與自己齊名的慕容復,武功高強,與自己差相仿佛。

其實,江湖上“南慕容北喬峰”的說法中的南慕容,并不是指慕容復,而是指他背后“假死”的慕容博。江湖上以“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手法,神出鬼沒殺人都是慕容博所為。

用慕容博自己的話可以證明這個問題:

慕容復一敗與段譽,再敗于喬峰之后,受不了那種難當羞辱,橫劍自殺,被慕容博救下。慕容博說:“憑你這點微末道行,就創得下慕容氏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名頭?”

同樣,憑慕容復的微末道行,也創不下南慕容北喬峰的名頭。

與喬峰南北武功齊名的,不是慕容復而是慕容博。慕容復的武功一開始就與喬峰差距很大。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n自取其辱

  2. 好文齊欣賞![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

  3. 心態,心里防線崩了

  4. 確實,一開始就差一大截

  5. “南慕容北喬峰\

  6. 這種名號很響亮但武技很菜的情況是武林常態,但慕容復背后有有高人王語嫣給他指點,所以慕容復很幸運

  7. 兩人武功一開始就差距很大。

  8. 拜讀了慕容博和喬峰!

  9. 慕容復志大才疏,自取其辱

  10. 完全正確,合情合理。\n[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n這個南慕容是慕容復的爹,而決非慕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