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權收業主的裝修押金嗎,裝修后三個月再退款合理嗎?

裝修時,一般都需要先到小區物業進行備案,其實很多業主是不愿意的,但沒辦法,小區物業作為小區的管理方,你不去備案,裝修的物料根本運不進去。當然備案的同時,小區物業會收取一定數量的現金,作為裝修押金。

首先,小區物業是不是有權收業主的裝修押金呢?在本質上,小區物業和業主之間是合同關系,那么小區物業是不是有權收取裝修押金,應看合同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當然就沒有權利,有約定,當然就能收取。但在現實中,物業作為強勢的一方,無論是否有合同約定,業主一般都會選擇繳納,因為不愿耗時間,同時押金實際上也會啴退還給業主,也沒有什么損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當然,如果非要較真,業主也可以通過訴訟或向政府部門投訴來解決。

其次,既然是裝修押金,那么在裝修完成后,物業就應當第一時間退還,三個月以后退還完全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物業之所以這樣一般是為了拖到將裝修押金抵充了物業費或者補充自己的現金流。業主完全可以據理力爭,要求其拿出依據。

最后,多說依據,繳納裝修押金,索然讓人煩,但個人認為還是很必要的,因為小區并不是一家兩家。各個業主的素質也是參差不齊,各種拆承重墻的不在少數,有些業主如果不給些約束,恨不得能把房子給拆了。如果沒有約束,受害的最終還是業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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