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必須在房貸還完之后才能拿回來的,如果想提前拿回來的,也必須是在提前把貸款還清之后。而在購房之時,房地產公司只會給購房者發放土地使用證、房屋購買合同、銀行按揭貸款合同等證件。
我也是在今年的4月份才從房產管理局拿到真正的房屋所有權證的,但我購房的時間是在2004年,當時也是以付首付+銀行按揭貸款的方法購買的,當時定了15年的按揭貸款還款期限,所以,在15年之后的2019年12月31日正好到期,本來是可以在2019年的期滿之后很快就能拿到房產證的,但是,受今年前期疫情的影響,直到今年的4月份才把所有的手續辦好后在房產局拿到了真正的房屋所有權證。
那么,當房屋按揭貸款還清之后,究竟要辦理哪些手續才能拿到真正的房產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