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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如果一個人只領了一到兩年的養老金,就去世了,那么很明顯這個人個人賬戶當中的余額并沒有領完,所以個人賬戶部分的余額是可以依法進行繼承的。
一般一個人終身在繳費養老保險之后,那么個人賬戶上基本上。都會有四五萬塊錢左右的余額產生。所以說這個余額是可以繼承的。
按照國家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那么第一順位繼承人有優先繼承的權利,也就是。其實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這一方面都是可以繼承的,如果沒有一副姬存,那么就平均分配的原則給第一送為姬存人來繼承,如果有遺囑的話,那么就嚴格按著給遺囑來繼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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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靈活就業交的,個人退多少
個人賬號里的退給你,單位交的充公
你現在交的5萬可以夠你一家吃一年的(平均數),40年后的5萬可能還差一點點夠你孫子買條冰淇淋吧。
你個人交的部分會退給你
到哪里查詢余額。具體怎么辦理這個事情?
年年漲 交不起了 想把以前交的退回來 能退多少
這個好像不能退,我一同事剛退休,領了半年養老金,就去世了。后來找的人退,人家給退了幾萬塊錢,說是國家規定,領養老金一年以上就不退了,變為統籌資金,退幾萬是最大限度給他退三年的養老金。可能是一個地方一個說法。
一個月算五千工資就得自己交400,一年四千八,二十多歲開始工作,交到65,40年交了快二十萬。單位交的更多,最后卡上四五萬?
這個就虧大了,交百分之百,一算是你全額的百分之八。
全部自己交的全款呢?像這情況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