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農村房子實行“地隨房走”你知道嗎?

“地隨房走”主要是針對農村老房繼承、閑置房轉讓、房屋贈予中房產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隸屬關系的政策。

隨著農村自建房政策的放寬,進城子女有權繼承農村父母房產、同村村民之間可以有償轉讓,其中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給出的權屬界定。“地隨房走”通俗的說就是:不論是轉讓、繼承,只要你擁有了農村房屋的所有權,你就同時擁有的這所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鑒于其中涉及許多法律法規條文,接下來以我們村的實際情況為例來具體解讀)

繼承、轉讓農村房屋如何才能合法擁有所有權?

取得合法所有權是指所建房屋必須具有建設用地許可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土地使用證。同時還要具備以下條件:

1、農村房產繼承的條件,首先應符合繼承關系的條件,直系親屬以外的將沒有繼承資格;其次,繼承須辦理過戶手續,有必要修造的,不能超出原有基礎的占地面積;對于已垮塌失去居住條件的將不予以繼承。

2、有償轉讓、贈予農村房產的條件,對象必須是擁有同村戶籍的村民,同時必須完成房產過戶手續。對于超出“一戶一宅”的家庭,不能轉讓和贈予。

繼承、轉讓農村房產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被繼承的房屋在2年以上閑置,沒有實質居住的將被收回。

2、房屋因垮塌失去居住條件的將予以收回。

3、繼承后轉讓給本村戶籍以外的人員將被收回。

4、違反“一戶一宅”政策的,不允許繼承和轉讓。

5、違章建筑、手續不全者,不允許繼承和轉讓。

農村自建房有相當一部分是無證建房、一戶多宅,在繼承和轉讓中一定要了解清楚。“地隨房走”前題是房屋必須合法、手續必須齊全,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2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先學習再發東西吧,’

  2. 城市里一戶多套產權房,又沒人居住超過二年以上,是不是也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