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規定,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為什么這樣規定?有人說違反了身份證法,是不合法的,但這個確實不違法。
因為大陸的職工檔案建立時間比較早,甚至有很多在解放前就參加工作的,那個年代還沒有身份證,只能依據檔案來認定出生時間,其真實度也大于身份證。
第二,在過去招工時,都是自己填寫的招工表,履歷表,由于個人原因,故意將年齡做假,謊報年齡,達到招工,參軍,入學的目的,現在到了退休年齡,又想改回戶口本,身份證上的年齡,這樣顯然是兩頭都占便宜,國家出臺這個文件,就是為了堵住這個漏洞,你不是改了年齡嗎,那么就按你改的年齡辦退休,這就是對謊報年齡的一種懲治。體現公平。
國家按檔案年齡認定退休年齡,也是僅對審核退休時有效,在其他任何場合都按身份證,戶口本來認定。比如按檔案年齡審批退休之后,領取養老金,仍然按身份證年齡去領取,而不是按檔案年齡去領取。
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只是個過渡文件,等到在實得身份證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都退休了,到那個時候,身份證和檔案就會一致了,也不會發生身份證和檔案不一致的情況,因為現在招工,入學,當兵都以身份證為準。都時候這個文件也會隨之作廢了。
分析的很到位,[可愛]
按檔案退休違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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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檔案為準
第一次聽說退休后,按身份證年齡領取退休金的。
沒道理,應該按身份證
應該按身份證退休,身份證是本人的身份象征,必須要按身份證退休[666][玫瑰][胡瓜][666][666][666][去污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