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建造房子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賠償,一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的相關規定處理、執行。
農村蓋房子,工匠和工人一般都是沒有資質的,有的是包清工,有的是房主直接雇傭干活,還有的是由包工頭帶著一批工人在干。這些人員都不具備合法的施工資質。在建房過程中,有工人發生事故,房主要承擔多少責任呢?
1.如果建筑活動由包工頭承包,并由他尋找工人,安排施工活動,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受傷,包工頭作為雇主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建筑活動由召集人召集或給房主介紹工人的,工人的工資由房主直接支付的,召集人或介紹人與其他工人同工同酬的,工人受傷,房主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3.因為召集人對建筑活動進行指揮、管理,由于召集人指揮、管理不當,造成工人受傷的,房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召集人追償。
4.如果房主和施工隊存在合同關系(不一定非要建房合同,只要交給施工隊就算合同關系),那么工人摔傷和房主無關。
5.如果房主直接邀請工人建房并支付工資,則屬于雇傭關系,工人摔傷屬于工傷,房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受傷工人自身在受傷過程中存在有過錯的,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房主到底需要承擔全部責任、連帶責任或是沒有責任,要依情形來定。但是不管有沒有責任,作為房主都是要掏點錢出來的,哪怕是給受傷工人買點水果吃吃,也是應該的。
建議房主在建房前,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簽下施工合同,哪怕是掛靠的那種也行;再一個,最好交份保險,以免發生事故,可以減少損失。
我家今年也建房子,把工程發包給一個朋友,一樓剛立柱,包工頭就從兩米五高的木梯上摔下來,后來醫藥費要我全部出完,單據是六千三百多,結果要我陪了六千五百,合理嗎?
這事兒得找工頭啊!
按正常法律是30% 包工頭70%
有人估我干活,我是木工不小心鋸了一下手,當時,是估我的人附的醫藥費,完了他不給我們工資了,這咋辦呢
沒有蓋房子之前,要買安全保險。在干活,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我就是個農村小工頭,在建房時,房主買的舊樓板段裂,我和工人摔傷住了院,但是利津法院確判了個我全責,房主一點責任都沒有,你們說,房主該有責任嗎
若是直接雇傭關系!就是簽不包安全的合同是無效的!
特別是農村,懂法不多容易造成不好的事情發生,不論在城市,鄉村,在建設之前都要訂好合同,以防萬一。
合同很重要
那請問有農村蓋房的保險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