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調整,以前沒繳,快退休了還能補繳嗎?按照國發(2014)8號文件的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于距離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既可以逐年繳費,也可以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補繳的人員,最高只能補繳15年。
大陸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在2014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實施之后才開始建立的,以前分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一個是屬于農村的養老保險,一個是屬于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不完全相同的。
隨著大陸戶籍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打破了城鄉的戶籍壁壘,統一將城鄉戶籍稱為居民戶籍。為了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國務院在2014年出臺了國發(2014)8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將原來農村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并建立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現城鄉養老保險的一體化。從此以后,不管你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只要按照規定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享受相同的繳費標準,享受同樣的國家補助,享受同等的養老金待遇。
根據國發(2014)8號文件精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設定了12個繳費檔次,最低每年繳費100元,最高每年繳費2000元,這是根據2014年之前的經濟發展情況來確定的繳費標準,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脫貧攻堅目標的基本實現,所以這個標準有的已經不適應現在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了,需要在實踐中不斷進行調整優化,所以幾乎所有的地方都將每年繳費100元的標準調整為最低每年繳費200元,最高繳費標準按照不高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標準來設置,目前大多數地方都可以繳費3000元到5000元,甚至有的地方可以超過700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大陸多層次、廣覆蓋養老保險的具體體現。很多城鄉居民在年輕時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及時繳納養老保險,導致即將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時,無法補繳養老保險,將面臨今后沒有養老金可領的局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是為了適應城鄉居民參保時間晚,繳費靈活的需求應運而生的。既可以按年度繳費,對于距離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又可以一次性補繳,這極大地方便了城鄉居民參保,讓所有的城鄉居民都有機會獲得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綜上所述,按照國發(2014)8號文件的精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即將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前,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的,只是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享受國家補助,但是在補繳完成到了60歲之后即可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手續。
怎么變更繳費金額
現在就是說可以一次性補齊了。到60歲可以領錢了是吧?
現在就是說可以一次性補齊了。到60歲可以領錢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