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胡適都是上世紀的知名文化人,其學術成就和個人的影響力至今沒有人能超越。魯迅留日、胡適留美,并且都是學成歸國,都曾任教于京城的多所大學部。教書育人,著述立說,各自形成個人的獨特為人風格。
題主所提出的這個問題,對于魯迅與胡適不談他們的價值取向、學術成就,反而讓友友們來比較這兩位大師生前“誰更‘花心’?是不是有點無聊?
魯迅與胡適都已作古,用大陸人常說的話那叫:蓋棺定論。再去翻騰他們生前的生活索事還有什么意義嗎?如果從他們倆“誰更花心”的比較中能得到某種正能量的啟示,不妨邀請那些專家學者們開展一次魯迅、胡適究竟誰更花心的研討會,估計不會得到有人響應的,也討論不出什么結果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在年輕的時候,尤其是到了男婚女嫁的年齡段,誰不希望找一位年輕貌美志同道合的伴侶?魯迅與胡適都是在國外留學期間尊母命回國完婚的,即使個人有千條理由不愿意,但在舊文化的桎梏與影響的老一輩人的心目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金科玉律,年輕人哪有個人的選擇余地。
所以就產生了魯迅與朱安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也有了胡適與另一位女士暗送秋波的趣聞遺事。其實胡適在美留學期間還與一位金發碧眼的同窗似曾過往甚密。如何?這種人在年輕時的都有可能發生的事,并不能影響到大師們的學問造詣與威望,瑕不掩瑜。
魯迅與胡適年輕時所遭遇的包辦婚姻,那是舊時代的落后文化的產物。所以才引起他們強烈的不滿與反抗,所以才有了五.四新文化運動所提出的提倡新文化,反對舊文化,提倡新道德,反對舊道德的標志性歷史事件。
討論歷史人物與歷史事件,不能脫離當時的歷史文化背景。對于歷史名人的趣聞遺事產生好奇,作為飯后茶余的談資也是常有的事。但是,通過網路平臺來進行傳播就值得深思了,其作法值得商榷。
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歷史文化名人首先也是人,其生前也食人間煙火。其次只要是對人類社會作出過貢獻,作為后來人都應該對他們表示尊重。(原創于: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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