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業戶口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原來戶口是村集體內成員,農村戶口,因上學或者進城買房等其他原因將戶口從農村遷往城市居住,目前仍居住在城市的非農業戶口。另一類是因讀書畢業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或者是其他原因將城市非農戶口又遷回農村落戶并居住在農村的,但仍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
自從2004年,大陸就已經開始對戶口進行改革登記,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落戶在城鎮的就是城鎮居民戶口,落戶在農村的就是農村居民戶口,現在不存在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的說法。
但由于戶口改革,戶口改革后居民的福利待遇,很多制度并沒有同步改革,在很多地方,居民享受社會福利待遇,地方仍然按照以前的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分配制度進行分配,所以,很多城市非農業戶口,即使遷回農村,仍享受不到農村的社會福利,比如,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
關于非農業戶口在村集體內,該如何確權?
根據中央一號文件和農業農村部的一些文件精神,要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戶口進城為由違規收回農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特別是今年2021年農業農村部提出了,允許城市人回農村與農民合伙建房。
關于不得以戶口進城為由違規收回農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這項文件目前的大致含義是,農村居民,即使將戶口遷到城市,其在農村原有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仍然屬于該農戶,在國家不對土地進行統一調整之前,土地經營權仍然是進城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仍然是進城農民的,國家允許進城農戶將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償在村集體范圍內轉讓,但不得新建擴建改建,不得賣給城市人。意思就是哪怕你戶口遷走了,你農村的房屋仍然屬于你的,但你不能將房子推倒重建,危房修繕是可以的。
對于第二類農村居民,即從城市遷回農村居住的非農業戶口,這部分農民,從戶籍改革的原則上說,這部份居民屬于農村居民戶口,土地和屋應當給予確權而且可以依法申請新建擴建和改建,但由于戶口改革后的福利政策沒有一個明確的文件,所以,很多非農業戶口的居民仍然無法享受在農村新建房屋的權利。
也就是說,根據農村農業部的文件精神,現在的非農業戶口,無論你的戶口現在在城市還是在農村,只要你在農村還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你都可以申請確權,但是確權并不代表你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新建改建的權利,在土地承包期內,你原有的承包地你可以自己經營,可以出租,可以有償轉讓,一但土地承包到期,國家統一調整土地,戶口遷出的就不能在原村里重新承包分配土地。宅基地確權只是代表房屋是你的,在房產存在的條件下,地隨房走,一但房屋不在了,戶口遷出的非農業戶口就不能再建房子,但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有償依法轉讓,相當于退出補償。
我個人建議,如果有進城農戶想回農村休閑養老,過田源生活的,戶口不在農村,如果現在農村還有父母及兄弟姐妹,可以以家人的父口申請新建擴建。如果農村還有房子土地,父母家人都不在農村了,最好把農村的老房子維護好,房子在使用權一直在。當然,城市人也可以跟農村有宅基地無能為建房的人合伙建房,農民出地,城市人出錢,修建出來的房子雙方按股份分配,宅基地使用權永遠屬于農民和集體,這樣也是可以解決城市人回農村休閑養老的。
那當初為什么入城非農業戶口呢?
非農業戶口始終在農農村居住能享受農業戶口待遇嗎?
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后遺癥就是那些身居農村的非農人口的子女怎么辦?他們可是無辜的,既享受不了城市戶口的待遇,也享受不了農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