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妻跑族”現象逐年增多,是什么導致了農村媳婦“跑路”?

農村“妻跑族”現象逐年增多,是什么導致了農村媳婦“跑路”?這個問題我來給你講一個同事的故事吧。

同事吳女士大約有四十來歲,那一天她沒來上班,因為家里出了點事。第二天上班來了講了她家里出的事。

她說:早晨一大早還沒出門就有一個和她年齡相仿的女人來敲她家的門,她一看不認識。還沒問怎么回事,找誰呢?那女人先發話了,她說:“你把我兒媳婦騙到那里去了?趕緊說出來,否則我決不答應。”

吳女士聽到這就不愿意了。大清早來了就這么說話,我惹誰了呀。就問:“先說清楚,你是誰,要找誰,為啥你要說沖我要人,憑什么啊!”

那女人也不言語,沖進屋里找了一圈,沒見別人,拐回頭來說:“就得找你,快說。把我兒媳婦騙到哪里去了。”

吳女士的丈夫兒子都早早上班走了,吳女士見和這個瘋婆子講也講不清,就報警了。就這樣那個女人還在不依不饒的大吼大叫,要吳女士交出人來,直到警察來到。

警察來了那女人安靜下來,在警察的詢問的過程中,吳女士明白了那個女人是她外甥女的婆婆,她來找吳女士要人,說吳女士把外甥女騙跑了。

吳女士這時才恍然大悟,這個瘋婆子是她的這么樣的親戚。

為啥那個女人要說吳女士拐跑她兒媳婦呢?吳女士回憶起前幾天遇到了外甥女,其實是表哥家的女兒。他們一家也在這個城市,一直沒怎么來往,遇見了說了一會話。外甥女就請吳女士去家里吃飯,當時沒事就去了。然后就回家了。再也沒有打電話互訪什么的。不是今天她婆婆來這么一鬧騰,吳女士還不知道外甥女出事了。

這下吳女士不答應了,說:“家里你也搜了,人不在這兒。我到要問你,我外甥女是不是在你家里被害死了,你來這里惡人先告狀,誣陷我。”

見兩邊又要鬧起來,警察喝住了兩邊。讓她們安靜下來,由警察處理,讓她們先報案,報失蹤。處理完這些都到中午了,所以就請了一天假。

過了好一陣子,外甥回來了。說兩口子打架了。為啥原因呢?就是吳女士去吃了一頓飯走了以后婆婆和老公回來了,外甥女急急忙忙去做飯,就做的簡單了點,婆婆挑理了。意思娘家人做大魚大肉,婆婆來了小里小氣。結果兩口子吵架,婆婆在邊上也沒說好話,就打架了。過了一天外甥女就跑了,她婆婆讓兒子去找沒找到,婆婆就找到吳女士家來了。

吳女士一家人來市里打工早幾年,外甥女兩口子今年剛來。外甥女婿給人開車,外甥女暫時沒去工作,他們還沒有孩子,所以公公婆婆沒跟他們住一起,和大兒子住,帶孫子呢。那天去小兒子家也是臨時起意過來看看,結果看見兒媳婦招待娘家人和自己不一個樣就來勁了,心里不平衡了。結果就讓家里起戰火了。

她們都是甘肅農村來到這座城市打工的,本來城市里住著是分開的,那樣就沒啥事。可是老人卻還抱著老傳統不變,要端著架子,維護老規矩,這樣家庭矛盾不就出來了。城市的空間極大,家庭矛盾不可解決,那逃離家庭當然就是第一選擇了。在市里,逃離家庭就是逃離年輕人不愿意遵守的老規矩和責任。逃離成本不高,收益有可能會很好。因為農村結婚大多數是包辦,愛不多,怨不少。本來婚姻基礎就不牢,城市誘惑又多,家庭矛盾再一多,不跑干什么。

再說攤上吳女士外甥女那樣不講理的婆婆,日子沒法過了。逃跑就是最好的選擇。

我是膽小的勇士,我在講述我身邊的故事。

當農村不能留住年輕人,年輕人必然會來到城市。農村舊有的規矩和陳規陋習就不要帶到城市里來了,如果有人不服氣,要試一試,結果也許就會像吳女士外甥女一家人一樣弄得雞飛狗跳,一地雞毛。最終媳婦會逃跑的。

各位條友,你們怎么看呢?

9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叫表侄女。

  2. 有一點很重要,不要把農村的習俗帶到城里來,城里人不習慣這些,所以矛盾多多。

  3. 農村結婚女方都要很多彩禮,婚后外出打工的多,外面的世界太精彩,離婚又要返還彩禮,這是農村媳婦兒跑婚的主要原因

  4. 外甥女婿吧

  5. 現在農村還有包辦,小辮沒睡醒吧

  6. 有這樣的婆婆,就應該離,這樣的婆婆會讓媳婦一輩子受罪,何必呢,長這么大是為了天天讓人欺負的?

  7. 女人娘家兄弟的女兒就外甥女,女人娘家姐妹的女兒就姨侄女,表哥表嫂的女兒叫表侄女。不過在農村,在古代,六親里面,是沒有姨侄兒女,和表侄兒女地位的,古代女的出嫁后即與女方的所以親戚斷絕了來玩。女人回娘家都是走親戚,所以只有娘家兄弟叔伯,甚至姐妹都很少走動。顧農村說姑表親,兄弟親。姨表親似外人。意思是姑姑舅舅家的小孩似親兄弟姐妹一樣,打斷骨頭連著筋。這姨家就疏遠些了!相當于外人。更別說表兄妹家的小孩了!那更是沒有來玩。顧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四代就完了。

  8. 善待別人家的閨女,你娶進門是為了過日子,她即使各種不好只要自己兒子不說什么,作為婆婆不要手長嘴長管東管西,你只有調和矛盾不能和兒子統一戰線對付人家,當瞎做啞會和諧很多。普通家庭娶個媳婦不容易,別把人作跑了再去后悔,女人沒有嫁不出去,只有男人打光棍的對吧?!

  9. 表哥家的女兒不是外甥女吧?自己的姐妹的女兒才叫外甥女。既然吳女士是失蹤人的娘家人,那吳女士就是失蹤人的姑媽,跟失蹤人的父親是兄妹或姐弟的關系,都是吳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