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存款應該歸誰?

您好!

很多人會存在一個認知上的誤區:夫妻的財產,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歸另外一方

從一般的理解上來講,有這種認知很正常:本來就是倆人共同積累下來的財產,屬于兩個人。一個人走了,另外一個人擁有全部也“理所應當”。

但是,事實上并非如此——按照大陸現行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由繼承人繼承。最終到底“歸誰”,要看繼承方式、繼承人是否同意放棄

就題主的問題,我們先給出兩個基本結論:

  • 有客觀證明,能夠證明存款完全屬于在世一方,與去世方沒有任何關系,這種情況下,存款依然屬于在世一方。

  • 沒有客觀證明表明存款完全屬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繼承人繼承,不一定僅僅是在世一方。

以下從三個方面,分別說明一下:

存款中,去世一方有份額么?

前面我們提到一個詞:“客觀證明”,目的是要確定存款的產權歸屬。一般來講:

  • 夫妻雙方婚內取得的現金存款,包括工資、獎金、公積金、做生意的現金收益等,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夫妻雙方婚內取得的、別人贈送的(贈與)、繼承所得的(法定繼承、或者沒有指明給到夫妻一方的),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是:

  • 一方婚前的個人存款。

  • 婚后取得的、指定贈與給個人或者指定由個人繼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來講,各占50%的份額。也就是說,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話,存款中的一半兒作為遺產,另外一半兒歸在世一方個人

存款應該歸誰?

假設存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存款中的一半兒,歸在世一方個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分三種情況:

  •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遺囑,屬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 如果去世人生前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個人的繼承權均等。如果沒有人同意放棄,那么就均分。

  • 基本情況同上,但是如果繼承人中有同意放棄的,那么遺產部分由其他繼承人均分。

兩點提醒

稍微延伸一下,有兩點提醒,請題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賬號密碼,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糾紛,除了要“還錢”之外,有可能還有承擔民事責任。

2.最好不要讓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個繼承人,前期還主要以溝通、協商為主,能將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繼承的話,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結果。

如果確實有其他繼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觀證據證明其不具備分的資格,例如對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為(虐待等),否則很難剝奪其繼承權。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太不合理!夫妻存一輩子的錢應該夫妻兩共有!一個走啦,另一個要住敬老院花錢,所以只要留下的那個不找新老伴,所有的財產,包括錢都應該有留下的老人自己擁有。

  2. 夫妻一方去世,存的錢有活的一方繼承,就這么簡單,干嘛這個繼承那個繼承的。

  3. 一點也不公平,夫妻打拼下的資產,憑什么分給別的人,就應該另一半繼承才是

  4. 請問一下喪葬費屬于遺產嗎?

  5.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以后又再娶,另一方以后又死亡,財產怎么分?

  6. 如果一方死了,欠下大筆債務,可以要求別人還嗎

  7. 一方生前患病欠的債務,其他人是否也要幫忙還債?

  8. 活著的時候夫妻都要立好遺囑!注明如有一方先走,那所有房產現金都歸另一方所有,注明夫妻另一方也走了,就由他們的孩子繼承所有的房產存款現金!并注明和其他人無關!特此證明!辛辛苦苦一輩子,房子是自己買的,孩子是自己養的憑啥給別人!

  9.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一半歸在世者,其余一半歸父母,子女\n平均分配。

  10. 這是個什么分配方案,太不正確了,夫妻兩人的一方在了,就應該全部有另一方所有,因為是兩人共同創造的財富,和別人無關。兩人辛辛苦苦打拼,都死了還這么多人來分錢,對另一方也不公平,國家制定法律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