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真的有這樣的案例,實際的處理結果和大家想得可能不太一樣。可能很多頭條網友們都曾看過這樣的新聞:
2009年11月26日凌晨2點,兩名小偷趁夜深人靜時潛入成都市雙流縣的電信花園居民樓行竊,被居民發現后倉皇逃進隔壁的獨棟別墅,期間企圖再次行竊。誰知別墅主人養了兩只成年德國牧羊犬,其中一名小偷遭遇兩只德牧的圍攻。這名最終小偷因傷勢過重,最終死于院內的觀景樹上…
聽到這個慘痛的消息,小偷家屬理直氣壯向犬主提出賠償18萬的要求,但是犬主認為愛犬是在自家領地進行的正當防衛。在一番爭論后犬主給了4萬賠償。犬主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但是兩條咬死小偷的德牧卻被警方執行了“槍決”,幫小偷除了“害”。
犬主是否擔責時至今日也在引發網友熱議。網上也分成了兩種對立的觀點:
正方觀點一:無責,理由如下
1、小偷非法進入私宅,有錯在先。
2、兩只德牧始終在封閉的宅子里,并無過錯。
3、若是犬主在家唆使狗傷害小偷,則負相應責任。但實情是犬主并不在家,無法節制狗的舉動。
綜上所屬,小偷應對此事負有全責,犬主不應承擔責任,兩只德牧也是無辜的。
反方觀點二:有責
無論犬主是否在家,都應對狗負有管理責任,小偷雖然有錯在先,但是罪不至死。這種烈性犬是危害人生安全的隱患。犬主理應負責,德牧處死是理所應當的。
作者個人觀點:犬是無辜的,犬主也不應該承擔責任,小偷負全責,德牧不應有此下場!
我認為狗主人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狗是好狗,看家護院,值得獎賞。
拒絕賠嘗,聲張正義。不能茲長歪風邪氣,還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賠嘗是針對正義之士的人,而不是助長為非作歹的人。 // @人生2216818303: 拒絕賠嘗,聲張正義。不能茲長歪風邪氣,還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賠嘗是針對正義之士的人,而不是助長為非作歹的人。
院里有兩口窖,一口是菜窖,另一口也是菜窖。,,,,旁邊有一攪拌機,砂石水泥都在墻角,,,,,![得意][得意][得意][得意]
我想知道,要是小偷翻墻摔死了,主人家要負責嗎。
小偷去別人家偷東西被看家狗咬死,這種行為是小偷的錯,人家狗是在自家院內咬的小偷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小偷進入民宅偷東西很可能會演變成搶劫剎人惡性案件,法律不應該偏向小偷一邊,更不能縱容他們的行為。
就是犬主唆使德牧咬死小偷也不應該負任何責任。如小偷偷軍事重地被軍犬咬死,偷警察重地被警犬咬死誰擔責?
我在家里養狗, 就是看家護院, 小偷去家里偷東西, 狗咬死就是不陪,我又沒讓小偷去家里,是他自己去的,那怨誰? 再說了,我家沒養狗,小偷 跳進我家偷東西,在偷東西的過成中,小偷突然發病死了, 是他陪我錢還是我陪錢。
這種事不賠,但是你出自人道主義可以少給點,
問一問在美國會怎么處理這件事,求解。
犬主負全責,因為沒有為小偷提供安全的偷盜環境,所以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