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了,也申請執行了,老賴就是不還錢,有什么好辦法嗎?

我們講辦法,自然是要在法律框架內。有的人提供了幾種討債方式。這種方式可能會見效,但畢竟涉嫌侵害債務人人身權益,甚至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所以不建議私自討債。

現在已經申請強制執行,自然還是先看法院那邊的執行情況。最糟糕的情況那就是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我們常見的懲戒措施有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這個可以在法院執行資訊公開網上查詢。如果法院沒對被執行人采取懲戒措施,可以依法申請。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也是一種措施。這種措施法院一般不愛做,但也可以提出申請。另外常見的懲戒措施是限制出入境。這個也是需要當事人主動提出申請。這些是法院能夠采取的懲戒措施。

對于當事人來說,能做的工作還有三項。第一,擴大財產調查范圍。法院能夠查詢的財產有限,并不能涵蓋被執行人所有財產。對于被執行人有應收的款項,沒有產權登記的財產等等,這方面需要申請執行人自己去落實。第二,調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有轉移財產行為。如果被執行人有無償或低價轉讓財產,侵害債權人利益。作為債權人可以提起債權人撤銷訴訟,撤銷財產轉讓行為。第三,調查取證確認被執行人是否有拒不履行判決行為。按規定,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情節嚴重將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如果有這方面的證據,可以要求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

7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你可能沒有和執行法官溝通好

  2. 沒用,只能認了。

  3. 法院執結率大概在50%左右

  4. 給執行法官一半試試

  5. 我外舅在私人小工廠上班其間把右手五個手指頭擠掉三個半,法院也判了,到執行庭了,二十多萬一分不給。真拿他沒辦法,銀行財產轉移了。戶頭一分錢沒有.網友們給支個招,實在不行辦他全家

  6. 有幾個靠打官司要回錢了的,反正我是沒要回一分錢。

  7. 我覺得,有事好好談,互相理解,肯定能達成協議。一上法院,就是斗氣了,不是錢的事了。本來欠你的,理虧。你把他告了,限制了,打成老賴,他有理了,就是有錢了也不還,還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