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繳納社保已滿15年,再去外地發展,可以享受北京退休嗎?

北京繳納社保已滿15年,再去外地發展,可以享受在北京退休嗎?根據你的描述,你今年已經40歲,而且是屬于女性,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是50歲。由于你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是在北京,在外地去發展,可以臨時賬戶的方式在外地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按照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的規定的精神,男性超過50周歲,女性超過40周歲不能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這樣你的基本賬戶是屬于北京,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也是在北京。即使你在外地繼續繳費超過10年,你的退休地也只能是在北京,所以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你回北京辦理退休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對于退休地的選擇分為四種情形。一是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達到法定的退休條件,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二是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滿10年的,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三是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費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個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四是各地養老保險繳費都不滿10年的,將各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回戶籍所在地歸集合并辦理退休。

大陸的養老保險賬戶分為一般賬戶和臨時賬戶兩種類型。一般賬戶是指在男在50歲之前,女性在40歲之前辦理的初次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賬戶,稱為一般賬戶,也叫基本賬戶,男性超過50歲,女性超過40歲辦理的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稱為臨時賬戶。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只有一般賬戶才能轉移,臨時賬戶不能轉移。所以我們所指的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主要是指的一般賬戶而不是臨時賬戶。

你在北京養老保險繳費已滿15年,現在才40歲,這說明你在北京的繳費賬戶是屬于一般賬戶,按照時間來計算,你是從25歲就開始在北京繳納的養老保險。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戶籍不在北京的都只能是單位繳費,所以你是符合在50歲辦理退休的年齡條件的,距離50歲辦理退休你還有10年的繳費年限。你現在到外地發展,不管是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今后你都符合在北京辦理退休的的條件。但只有15年的繳費年限,即使在北京辦理退休,養老金也不是很高。到了外地發展,還是要由新的用人單位繼續為你繳納養老保險,今后辦理退休時,再將外地的養老保險轉移歸集到北京,在北京辦理退休,這樣你就具有25年左右的繳費年限,今后的養老金才能達到更高的水平。

綜上所述,你在北京的養老保險已經繳滿15年,如果再去外地發展,由于你已經滿40歲,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只能保留在北京,在北京的繳費賬戶屬于一般賬戶,到外地繼續繳費只能辦理臨時賬戶,不影響你今后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返回北京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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