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退休3個月就去世了,交了30年的社保怎么辦?可以繼承嗎?

👦這種不幸之事的發生,雖然說發生機率很低,但誰遇上了,都是十分悲痛的事,至此、我深表同情;從政策看:所交的30年社保是有效的,也是可以繼承的。但繼承的方式,不是享受參保人的退休金,而是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

👧參保人退休后3個月就去世了,你可以持相關身份證、死亡證明書,去當地社保局咨詢、辦理、領取喪葬費、救(補)助金或撫恤金。

🙋社保局會根據參保人,享有的個人月度養老金標準,(注:參考個人賬戶),再乘以政策規定的月數,即等于(計算、審批)一次性發給有關喪葬費…的“應有額度”。

👸至于繼承個人賬戶金額的問題,這與各地社保局確定的繳費基數、參保人的繳費標準、及其繳費工齡有關。

😎亦不會是將千篇一律、或一成不變的固定標準或額度,都退還給參保(繳費)人。因為,還要剔除已經發放并領取的個人養老金部分。

👩如果是企業退休職工,原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金部分,則不屬于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余額,是不能繼承或退還的。

👮這是由于企業繳納的社保費,在會計核算中,進入了生產或銷售成本,而不是用企業自有資金繳納的。亦相似于稅前就免除了企業的所得稅。

🕵即:雖是企業的繳費,但屬于企業分享了國家政策法規的利好部分。且不屬于分配給職工個人賬戶的余額,也不屬于職工個人繳費。亦參保者的繼承人,則是不能繼承企業繳費的。

3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

  2. [贊][贊][贊]

  3. [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