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夫妻同單位同時下崗,當時不知道不允許,還能討要說法嗎?

下崗違背憲法。兩人同單位同時下崗違背政策。應明文糾正,給下崗人員一合理經濟補償和辦理退休。

9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我們夫妻是同一個國企,還是一個單位,零三年一起下崗了,這事我找誰說去呀,有說理的地方嗎,請指點

  2. 下崗職工堅決要去復崗,我們太累了[流淚][流淚][流淚]

  3. 下崗失業工人自己的事情都不去關心別人誰會為你說句公道話!

  4. 我們單位說改制了,讓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不解不行,就這幾天的事,嗚嗚嗚。

  5. 找誰說去啊?誰理你呀?單位都木有了。趕上了認倒霉。

  6. 下一次崗就不得了了!現在年輕人還不是經常換,有什么呀!還抱怨起來了,人家干不贏了,高興破產,欠你的工作崗位嗎?別說企業是國家的,就是國際的也不能不讓倒閉不讓賣!

  7. 找誰說理啊[機智]

  8. 別想,別愁,別怨,那段時間剛好是“日全食”,都怪生不逢時呀!

  9. 哈哈,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