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同事五十四歲離異特別好吃又愛占小便宜,值得深交嗎?

這個問題的問題點是54歲,離異,愛吃,愛貪小便宜,女同事。

任何一條都沒什么特別的。

54歲怎么了?如果是女同事,快退休了,深交也沒啥幫助了是嗎?那就看你交朋友的目的是什么了,如果是為了以后我工作中有個照應,那可能沒什么幫助。

離異,怎么了?離異是兩方面的原因,不代表這個同事有什么劣跡。只要沒什么其他的,不應該貼什么標簽吧。

愛吃。也沒什么吧,吃貨無罪。喜愛美食是絕大多數人的最愛,很正常。

愛貪小便宜,是比較貶義的描述了,不過也不盡然,有的人愛貪小便宜是喜歡順手牽羊,比如逃個票啊,拿走街頭的一盆花啊,這種是不應該,不過也無害大雅。也有的是怕浪費,比如吃完飯打包啊,單位淘汰下來的什么東西拿回家啊,這種屬于愛節約的美德,不算貪小便宜。

人無完人,單就列舉出來這些缺嗲安全,看不出什么大不了的,能夠影響同事交往的問題。

其實更深層次的是與同事交往的目的是什么,是純粹興趣相近,脾氣相投的君子之交,還是希望在職場上編織人脈網,以便于互相利益交換呢。

想清楚這個問題,答案就不需要問了。

9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年紀大了點

  2. 偷他家的首付和棉被

  3. 不能交愛占便宜的人

  4. 愛占便宜的人不能交

  5. 愛占小便宜的人,永遠不能交往。

  6. 介紹給我!

  7. 你這么氣憤說的是不是你

  8.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9. 這樣的人不值得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