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弟己成家多年了,一直和我一個戶口,2018年我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分戶手續,沒有辦理完畢,原因如下:
一、宅基地資源缺乏。
近年來,國家對宅基地制度進行了多次調整和完善和確權,使宅基地升值且資源缺乏;
二、證明文件手續缺乏。
公安部門規定必須要有獨立住址(宅基地)才能分戶。而我弟弟一家,一直和我一起生活,沒有獨立的房產住宅,因我一個人生活未成家,房子是弟弟出資所建。而基層土地管理所在戶籍分戶后才批準使用宅基地。(土地管理法)中的笫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外,符合下列條件的才能申請宅基地,前提是村民委員會還有宅基地指標。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或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中這幾種人申請宅基地是不會被批準的:
1、出賣或出租村內住房的;
2、原來的宅基地達到“一戶一宅”標準的;
3、未滿十八周歲的;
4、在成鎮買房并落戶城鎮戶口的;
5、獨生子女。
綜上所述,不能滿足上述條件的,一般難以立戶。
我們那好辦的很,只要自己有房子,馬上給你分戶口
分戶又不發錢
80后分家難獨生子女[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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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戶必須有宅基地,要宅基地必須分戶[捂臉],
就是讓買房子,[呲牙]蓋是不可能了
現在倆兄弟成年可以分戶口了
我當初辦理分戶的時候,戶籍警啥也沒說直接給一小家單獨列印戶口本出來了!并且把我的戶籍資料從我父母那戶口本撕下來了。
為什么我去派出所辦,就問都沒問就另立戶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