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是什么單位。
一般來說體制內的單位對于患病的職工都是比較友好的。我之前認識一個主任科員,年輕的時候非常拼,但是33歲的時候被查出來的癌癥,相對來說不是那么嚴重的癌癥,可以長期存活。
他把這個事主動跟領導報告了,然后去上海治了好幾個月,病情基本穩定了下來。回來以后,領導征求他的意見,級別不變,讓他到一個比較輕松的處室去工作,同事們都知道他有這個病,也一般不會增加什么其他工作任務。但是仕途上肯定就是沒指望了。他領導還是很幫忙的,該有的福利保險都給他報銷到。
所以如果得了癌癥在體制內的單位,必須向領導主動報告,身體還是最重要的。
如果是私營企業的話,建議也是要說出來。因為一般來說勞動法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沒有特殊的原因,法律會偏向弱者,如果你不說出來,老板找個理由就把你開除了。之前有個上海交大的畢業生在網易工作也是三十五六歲查出來癌癥,分分鐘就被網易的hr給辭退了,后來這個事捅到了網路上,一片責罵聲。
國企與私企沒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