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個人是我,遭遇了老板嚴重不信任我的情況,我會堅決選擇離開這兒。
因為人的成見是一座大山,撼山易,改變老板的成見很難。
老板自所以能成為領導者,是因為他對自已的方方面面有高度的自信,包括識人,即使事實證明他看錯了人,他一般也因為面子不會承認錯誤,自打他的嘴巴。
我看了很多答者的建議,基本上都是建議題主作出努力,試圖重新獲得老板的信任,扭轉局面。
理想是好的,但現實卻是殘酷的。
老板對你的各種不信任,有可能跟你的前領導關系不大,更可能的是你自己在之前工作中所表現出來的不好印象的匯總,包括工作態度、工作績效、為人處事、職業操守等等。
俗話說:冰凍非一日之寒;同樣,老板對你的成見也不是別人吹了一次風的結果,一定也是他自已看到、接觸到、感受到的,至于老板之前一直對你沒有采取措施,只是礙于你前領導的存在和面子。
當然,具體你個人的情況是不是這樣,你自己比較清楚,我只是根據結果進行了一些合乎邏輯的推測。
但,不管是不是這樣,已然不重要。
能看出題主還很在意這份工作,畢竟到了這個高位不容易,但你犯了職場大忌,除了你自己的表現外,你和前領導之間的這種抱團的關系,在老板眼里就是”山頭、幫派“作法,而你們這個山頭的勢力大到甚至會威脅到老板的決策權時,你們就是老板需要移除掉的擋路石,因此,當你的大哥離開后,你這個小弟的命運也馬上就被決定了。
因此,認清現實,不要抱有任何的幻想,停止做出屈服或想溝通的行為,老板就是老板,他一旦做出決定,決不會憑你的幾句話改變他對你看法。
他現在對你所做的各種動作,都是向你傳遞一個明確的信號,公司不再需要你了,你最好自己識相走人。
因此,我認為你現在最理性的動作應該是這樣:
1)做好工作上的配合工作,領導叫你做啥你就做啥,目的只有一個,為你爭取過渡時間,在這時間段你要主動出擊,找好談好下一份工作;
2)如果順利的找好了下家(注意對公司保密),你可以視下家入職時間的緊迫程度,試著跟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老板不待見你,人事早已心神領會,巴不得你自己提出來辭職,現在你居然主動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讓公司省了不少額外的補償金,肯定會答應你的,這樣工作有了,還能拿一筆補償金,多爽。
3)假如下個工作還沒有落實,你又不甘心裸辭,那你正常干好你工作的同時,忍著,一直到人事主動來勸退你為止;這時你也就不必客氣,要求按照勞動法給你賠償到位即可。
4)如果你很不幸碰到一個很渣的單位,不想賠償又想讓你主動走人,用起了一些下三爛的手法,比如用調崗、降職等方式來羞辱你,你有心力也可以求助法律跟他們斗一斗的。本人就是這樣從上家單位離職的。
當然,你有能力,也不差這點錢,做好交接,快速離開,迎接職場的下一站是最痛快、最理性的做法。
我是湘古子,一個職場老人,如果我的觀點對你有所裨益,那請你不吝點贊、評論和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