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兒童被狗咬死,當事人已和解,為啥網民反而很氣憤?

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個惡例,若有人別有用心,訓練狗完成殺人,怎么辨別?怎么判?

8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2. 追不了在這一塊法律空白

  3. 是不是社會變了

  4. 賠錢就行,還怎么滴,車撞死了也是賠錢,還何況狗呢!

  5. 出錢可以解決一切事情嗎

  6. 你說的有道理,有可操作性。

  7. 必須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8. 賠償后與受害者家長和解這是一回事,但是由于過錯致人死亡是一種罪,屬于公訴案件,是另一回事,不屬于“民辦不訴官不究”的案件,受害者家屬不告,檢察院也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