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1年4月16日下午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發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養老金17連漲沒有了任何懸念,全國1.3億多退休人員也終于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和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相比,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政策有以下幾個變化:
一、調整水平有所下降。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水平總體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而2021年這次養老金調整水平總體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比去年下降了0.5%。這樣一來,在養老金調整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環節中,養老金的上調肯定會有小幅減少。
二、上報時間提早。前幾年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在4月中下旬公布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后,都要求各個省份必須在5月底之前將各自養老金調整的實施細則上報到人社部、財政部審核、備案。但今年卻要求各個省份要在4月30日之前報送,整整提早了一個月。既然報送時間提早了一個月,那么各個省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時間也一定會提早,很有可能5月初各個省份就會陸續開始發布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近兩三年,許多省份在制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是有區別的。比如廣東省規定,當年1~6月份已經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職工可以參加當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卻不可以。在今年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公布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中,明確規定要“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而2020年的提法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雖然只是多了“基本”兩個字,可調整辦法卻完全不同了。對于企業退休人員而言,今年養老金的漲幅可能沒有前兩年這么高了,應該在心里上有所準備。
四、對軍轉干部的照顧有了具體要術。往年各個省份在傾斜調整環節中,對于從軍隊轉業到企業的退休軍轉干部,在養老金調整之后,如果基本養老金水平仍然達不到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一律補齊到本市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但今年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在方案中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有了新的政策,明確必須是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才能享受傾斜調整的待遇。否則就沒有傾斜照顧了。
調整政策日趨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