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狗咬傷,反要賠狗主人兩萬元。狗主人:小孩的命沒我的狗值錢,你怎么看?

過去有句話叫“打狗還的看主面”。說明狗生活在誰家,就跟著主人來闖蕩世界了。這只是過去人之關系里的一個道理。那是無“法”的世界。現在是世上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大陸一公民。說到這一點就說明了不管條件怎樣,在社會上都是人人平等。像這位狗主人不知是拿著什么資格對待被狗咬著的人。這人不賴也惡。在現在打黑除惡的當下,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狗主人一定是有保護傘的。

  2. 這法官是不是判彭宇案的那個?!

  3. 在我們的國家竟然出現這樣猖狂的事情,真是讓人傷心。

  4. 養狗的大多都是有點勢力的,所以很明顯的問題就是遲遲得不到解決!

  5. “小孩的命沒我的狗值錢”,這樣的話只有解放前西藏的奴隸主才能說出來。應該堅決打擊,嚴懲不貸!

  6. 狗錯在先,狗主人錯在二,打狗人錯在三,狗主人全賠,打狗人最多次要責任。\n此外,打狗人如此主要是不給該狗再害人的機會了,從這方面來說,打狗人這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不承擔責任!

  7. 不能這樣說吧。前幾天不是還有人在說醫生和那個老太太的命那個更有價值嗎。。既然生命觀可以用價值來衡量。。狗主人說的就沒啥錯。。因為你的娃在她眼里確實不如她的狗有價值

  8. 養寵物應立即立法。真是無法無天。人命比狗命不值錢,養寵物咬傷人一次賠十萬,咬死人賠。千萬。看那些養寵物還敢養不。

  9. 律師先生,正能量是你的本分也是你的前程。對養狗者使狗害人者以法鞭打是您們的責任,需要你們為被害者發聲。期待養狗者自律終生。

  10. 你看到幾個孩子沒事跑養狗者家里去逗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