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了,出獄后,還可以領養老金嗎?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應該好好分析一下,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不好回答。
首先要分好幾種情況:
一,比如說在入獄之前,一分錢的養老保險都沒有繳,出獄后又過了繳養老保險的年齡,即便到了退休年齡,也不會有什么養老金的。既然出獄了,也就是說以前的罪行得到應有的懲罰,現在刑滿釋放回歸社會,當然也可享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雖然沒有養老金,但民政部門會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生活最低保障,維持其基本生活。同時社會也不會拋棄他(她),社區會根據他(她)的能力,安排一份恰當的工作。也就是說,出獄的生活還是有保障的。
二,如果他(她)在入獄之前就繳了個人養老保險,而且繳費年限也超過了十五年,出獄后也到了退休的年齡,建議找找社保部門,說明情況。我個人認為,這種情況是會給他(她)發放養老金的。
三,如果他(她)入獄前沒有繳養老保險,出獄后,又符合可以繳養老金的年齡條件,那么他(她)應該把養老金足額繳上,等繳滿十五年,到了退休的年齡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
四,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前(也就是在2014年10月1日前),犯罪入獄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出獄后,即便到了退休年齡,也是沒有養老金,我身邊就有這樣的實例,就不一一細說了。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和認識,可能還有很多沒有說到的地方,還望各位補充完善。
視同繳費那一塊怎么辦?
咨詢一下社保。
不是那個個人理解的,關鍵是法律怎么規定的。有嗎?
只有自費的能領。
已經在領養老保險金的,出獄后要領
能,有人就行
單位繳費20%怎么辦。
如果已經退休,后判刑二年,二年后,還有退休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