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是常見的兩種治療方式,根據藥物作用的機制,復查的時間也有差別。
肺癌的靶向治療目前一般指的是驅動基因陽性如EGFR、ALK、ROS-1等等基因突變,所使用的藥物也有很多種,其中EGFR陽性的有一代、二代及三代的靶向藥物可以選擇,ALK目前在大陸也有三種藥物可以選擇。總體來說,靶向治療的效果好于化療,并且方便,口服為主,可以在家里治療,類似于糖尿病、高血壓病的治療。但是,靶向治療的藥物使用之后并不是不需要定期復查了,需要通過血液檢查、影像學檢查來判斷治療的效果如何,以便及時了解疾病狀況。另外靶向藥物本身也是有不良反應的,常見的有皮疹、腹瀉、口腔潰瘍、肝功能受損,惡心等等,定期復查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檢測藥物的不良反應,以便及時給予處理。
肺癌口服的靶向藥物的復查時間建議:初治患者,服藥一月后復查療效,如果腫瘤控制甚至縮小后可適當延長復查時間,但一般不建議超過兩個月。每次復查的內容也是根據個人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因為腫瘤是具有侵襲和轉移特性的,僅僅檢測肺部病變是不夠的,特別對于肺癌,容易轉移至腦、骨頭、肝臟、腎上腺等重要器官,一般建議頭顱復查時間不超過3個月,骨掃描時間不超過半年,腹腔臟器檢查建議與肺部檢查時間同步。另外很多患者入組臨床實驗或早期的患者靶向治療后有慈善贈藥,這就需要患者按照實驗要求或者基金會的要求做相應的檢查來。
另外,隨著免疫治療2017年在大陸上市,因其良好的療效,更長的生存期,目前在臨床上廣為應用,免疫治療的療程目前建議是兩年,根據藥物的不同,每三周或者每兩周需要治療一次。但是是不是每次治療的同時都需要復查呢?并不是這樣,我們建議,免疫治療過程中,4-6周期復查一次是比較合適的,當然,在治療的過程中出現了不適還是需要隨時復查的。而免疫治療過程中復查的項目跟靶向治療有所不同,因為免疫治療的機制是調動機體的免疫功能來殺傷腫瘤,所以一旦免疫反應過強,會影響體內其他免疫系統功能,比如會造成免疫性肺損傷、免疫 性肝損傷,常見的還有甲狀腺功能受損,少見的有心臟損傷等等。所以在免疫治療的過程中,除了復查原發灶、轉移灶的情況外,檢測上述器官的免疫功能也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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