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放!
今天就是臘月二十三了,正式進入過春節時間,聽說有些單位都已經放假了,羨慕啊!
按照慣例,往年這個時候,相關部門就該公布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措施了。記得2017年,為保證春節期間空氣質量,洛陽市下發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大氣污染管控的通知。管控措施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一直持續至2月4日,在那期間,城市建成區和縣城區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當大家都在等待2018年的措施的時候,今天,《洛陽市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發布了,倡議書提到: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等負面效應不斷顯現,禁放煙花爆竹應該人人有責。全市廣大人民群眾要從我開始,從現在做起,自覺抵制和制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違規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積極向轄區公安機關或“110”舉報,為我市環境質量的改善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既然是倡議,就沒有明令禁止,想必能不能放大家就很清楚了。
畢竟,春節作為傳統節日,是傳統文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不燃放煙花爆竹在很多人看來,就是沒有年味的表現。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也有很多人提倡不燃放煙花爆竹,過一個環保年。
那么,如果春節不實施禁放措施的話,洛陽什么時間可以放鞭炮呢?這就要追溯到2016年了。
2016年,經過多部門和眾多市民的參與,長時間的討論之后,為保護環境、減少安全隱患,9月,洛陽市出臺《洛陽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對煙花爆竹禁放區域、時間及各相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
洛陽市禁放煙花爆竹的城市建成區區域為:東起二廣高速公路,北至310國道(老),西至洛陽繞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鐵線。
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允許零售煙花爆竹的時間為農歷臘月二十二至次年正月十六,其他時間禁止零售煙花爆竹。
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2018年就是2月8日至3月3日),其他時間,無論是婚喪嫁娶,還是單位開門、封頂、舉辦開業慶典,都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
洛陽是一個傳統的重工業城市,市區空氣質量極不穩定,省政府確定我市2018年優良天目標為210天,任務相當艱巨。
在此,還是呼吁廣大市民朋友,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監督者和宣傳者。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為了我們共同的藍天,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做起,從不燃放煙花爆竹做起,共建美麗洛陽、文明洛陽、和諧洛陽!
(洛陽晚報李淵博)
今晚小年小區好多家都放鞭炮了
幾千年的習俗應該繼續保持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空氣污染也就過年那幾天的事,這還可以提振大陸經濟。
老祖宗留下來的規矩,都讓你們把他變了。如果不讓放鞭炮,哪有一點節日的氣氛?
哎!不如取消過年吧,不放炮,沒年味!
炮竹聲聲辭舊歲。干古絕唱,真不知道磚家是什么。
怪不得洛陽空氣差
還有好多人賣鞭炮咋沒人管
全國禁放鞭炮節省的錢買成東西夠整個河南人吃一年
陳規陋習,不放挺好,醫院病人及嬰兒免受驚嚇
從今往后五百年再無年味鞭炮齊鳴,簡稱死年!從古至今放了這么多年炮,到現在空氣污染嚴重就是因為放炮所致?不是因為汽車多工廠多導致的?說這就上火!為了自己利益簡直就是賊喊抓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