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人不能為所欲為呢?因為,一個人的行為會影響到他人的權益。人是社會動物,其行為舉止必然會受到當地社會的法律與道德的約束。在自然界也是如此,一個有機的世界,不存在絕對獨立和自由的物體。否則的話,現實的世界就成為一盤散沙了。
我們的宇宙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封閉體系。因此,宇宙是由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量子構成的。普朗克常數h的存在也證明了量子的存在。因為,能量是關于粒子運動能力的度量,只有存在著最小粒子,才能夠使能量具有不連續性,從而避免了紫外災變的發生。
所以,在宇宙的內部有兩種基本的存在形式,其一是離散的量子,屬于能量的范疇;其二是由量子的運動所形成的封閉體系,屬于物質的范疇。這就是為什么,能量與質量相對應的原因。而且,也正是因為兩者共同的本質都是量子,只是它們的存在形式不同,所以能量與質量可以發生相互的轉換。
于是,離散的量子構成宇宙的本底物理背景,即形成了量子空間;而作為封閉體系的物質就是基本粒子、原子和分子等,是我們認識的物理對象。因此,任何物體的運動都是相對于量子空間而言的,它們的行為受到了該空間的影響與束縛。
如果我們把量子比作人的話,那么量子空間就是人類社會,基態量子為普通大眾,受到激發的量子即光子就是社會精英,基本粒子相當于家庭,原子和分子是社會團體和各級組織,而宏觀物質與天體則是國家和民族。
由于光子的本質是量子,其本征參量是量綱為粒子角動量的普朗克常數h;所以,光子的本征質量和半徑都是大于零的,其是宇宙中唯一的實體粒子,是構成宇宙的基石。至于其他的粒子,在本質上是量子氣球。它們是由量子聚集起來的耗散結構,反而并非實體。
于是,光子和其他物體一樣,其運動會受到了量子空間的束縛,從而使光子的外在能量分為動能和勢能。如果沒有量子空間的存在,光子的能量全部以動能的形式存在,屬于經典力學的情況,此時的光速最大。然而,由于量子空間的存在,該空間將光子的部分動能壓縮為相對于量子空間的勢能。這就好比是人群密集的鬧市,降低了我們行走的速度。
所以,光速的大小,受到了量子空間的限制。光速并不是一個神秘的自然常數,其只是一個與量子空間密度相關的普通物理參量。在宇宙膨脹之初,量子空間的密度極大,從而使光速受到了極限地壓縮,其近似于零。后來,隨著宇宙的膨脹,量子空間的密度逐漸降低,才逐步釋放了光子的動能,使光速得到了不斷地增大。
因此,目前的光速c,其具體的數值是與當前量子空間的密度相對應的。如果宇宙進一步地膨脹,則量子空間會繼續降低其密度,從而逐漸地解除對光速的限制,使光速得到不斷地提高。
總之,如果我們從二維的觀點看問題,考慮到存在著作為物理背景的量子空間;那么,光子的行為受到約束,從而使其運動速度受到限制,就只是一個普通的物理事件,并不存在任何詭異的玄機。推而廣之,這種二維的觀點,不正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學習與工作中所應該持有的嗎?!
從量子力學角度來說,兩個光量子,在距離無限遠的基礎上。對一方影響。如觀測,另一方會同時受到影響。這種“資訊傳遞速度”。遠超人類認知。由此可以對比分析,量子宇宙,與三維宇宙的重要物理性質。三維宇宙光速恒定,不是少了些什么。而是多了些什么。
宇宙中光速不全是30萬公里每秒,黑洞中光速肯定不是這個數吧?有好多地方光速也不一樣,贊同空間密度與光速相關的觀點,但我認為現在宇宙中不同地方的空間密度不同處,光速也不同。30萬公里每秒只適合于銀河系周邊大環境,甚至銀河系中心光速都不是這個數,對嗎?\n也就是說:地球周邊空間密度的光速是這個數,以及其它與地球周邊空間密度相同的空間中光速是這個數,但宇宙中大部分空間密度不與地球周邊空間密度相同,也就是說:宇宙中大部分空間中光速不是30萬公里每秒。如何驗證?
有點以太的感覺
這是思維的觀點吧。[贊][贊][贊]
這不是愛因斯坦的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