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無非這幾個:
第一,韓躍平和胡大海小有名氣,不能讓他們去做。
大家注意,從劉華強槍殺吳天以后,警方鎖定他們就花了很久的時間。
如果說槍殺吳天沒被人看到,但金寶是當街槍殺了宋老虎,有好幾個人目睹。
而韓躍平和胡大海在石家莊黑道上也是小有名氣的混混,認識他們的人很多。
如果是兩人當街槍殺宋老虎,肯定順就就被人辨認出來,劉華強也跑不了。
相反,金寶和王大鵬都是外地流竄的歹徒,在石家莊并沒有字號,很少有人認識他。
第二,劉華強講義氣的表現。
韓躍平和胡大海跟隨劉華強多年,也受了不少罪,倒了不少霉。
比如韓躍平的老婆,就被宋老虎強奸了,這在江湖上是大事,韓躍平肯定也非常羞辱。
胡大海曾經被封飆砍傷,身上都是刀疤。
這兩個人雖然涉及一系列傷害案,但并沒有為劉華強殺過人。雖然胡大海曾經打斷了封飆的腿,這也不是殺頭的罪。
而90年代連續槍殺多人,肯定就要槍斃了,劉華強也不想害這兩個跟他多年的兄弟。
而金寶和王大鵬本來就是背負命案的逃犯,用劉華強的話來說:抓住就是槍斃,活一天賺一天。
在劉華強來看,他們殺一個也是死刑,殺十個也是死刑,沒區別。
第三,金寶和王大鵬其實更具備殺人的素質。
韓躍平頭腦靈活,比較有辦事能力,但相對靠不住。
被捕以后,韓躍平為了減輕罪行,將劉華強所以秘密都交代了。
相反,胡大海比較可靠,但有勇無謀,做不了什么大事,只能跟著劉華強后面做做打手。但胡大海也沒殺過人,頂多就是去傷人。
金寶和王大鵬則不同。
兩人中,王大鵬就是一個沒心沒肝的殘忍逃犯,文化程度低,沒什么腦子。
此人壓根沒什么恐懼感,也不在乎一旦被捕就會被槍斃的命運。他該吃就吃,該喝就喝,沒事還看看書,自娛自樂。而殺人時候,王大鵬毫不手軟,甚至殺人有癮,是個比較嚇人的亡命徒。
但王大鵬的檔次比較低,只能簡單地打打殺殺,做不了細致的工作,只能跟著金寶去殺人。
金寶比王大鵬要聰明得多,畢竟是扒手出身,不機靈干不了這行。但金寶入室盜竊時候犯下命案,被捕也是槍斃,所以為劉華強賣命。
金寶雖然兇殘程度和膽量比王大鵬稍微差一些,但沉著穩定,做事細致,比王大鵬的威脅更大。
大家注意,如果獨自去做的案件,都是金寶一個人去。劉華強不讓王大鵬去獨自作案,主要認為他粗魯,不見得把案子做好。
這兩個人其實比韓躍平胡大海,更適合做殺手。
第四,金寶和王大鵬更容易死心塌地。
劉華強也混了這么多年,明白江湖義氣是虛的。尤其到了生死關頭,很多人會出賣背叛,比如韓躍平就主動和警方合作,爭取減輕罪行。
比起來,韓躍平、胡大海在石家莊打拼了這些年,跟著劉華強也算闖出一些名堂,有一些積蓄,家庭至少是小康的。
上面也說了,兩人并沒有犯下死罪,存在被捕以后甚至被捕前就主動合作以減刑。
所以,韓躍平、胡大海是存在一定問題的,至少理論上存在背叛的可能性。
相比起來,金寶和王大鵬本來就是走投無路的逃犯。劉華強在90年代末期,就給了兩人每人一萬元安家費(當時人一年就賺三四千元),讓寄回家里給父母養老,
后來金寶的父親重病沒錢治療,劉華強寄給他十萬元,金寶感激到流淚。
看看,這還不僅僅是雇主和打手這么簡單,劉華強還是講義氣的。正常來說,90年代末期雇傭殺手也就幾千元足夠了,劉華強給了金寶就有11萬。
可以這么說,金寶和王大鵬本來就是爛命一條,用劉華強的話來說“在社會上流竄,不出一二個月肯定抓進去槍斃”,而且還如同喪家之犬一樣,吃不上、喝不上,更別說有安家費和給父親治病的巨款。
跟著劉華強不但好吃好喝,還有錢拿,還有比較安全的地方住。
雖然金寶和王大鵬要幫助劉華強殺人,但劉華強為了殺人也會全力保護他們,等于是他們的靠山。
劉華強是當地的老混混,有錢有勢力有關系,跟著總比自己亂流竄要好。
所以,兩人都對劉華強有了很大的依賴性。
當劉華強去醫院看女兒蕾蕾久久不回,王大鵬不無懷疑地認為劉華強扔下了他們,可金寶回了王大鵬四個字:你凈瞎說。
可見這兩人對劉華強的依賴程度。
其實,韓躍平、胡大海、金寶、王大鵬都有真實原型。金寶是保定人,王大鵬是齊齊哈爾人。
其實他們本來有三個人,還有一個叫做陸同的人,是個高三學生,平時打架斗毆,下手特別狠,對劉華強也很忠心,所以被安排做第三個殺手。
沒想到,陸同沒見過大世面,最多也就是打打架,看到吳天被槍殺打得血肉橫飛,嚇得尿了褲子。
劉華強認為陸同沒用,遲早會出賣他們,將他一槍打死滅口。
征服里的幾個人演的挺好,劉華強就不說了,大鵬和金寶,大鵬的兇殘和魯莽,金寶的沉著和兇狠演繹的淋漓盡致
里面的人物演的都很好!
大鵬居然愛看天使愛美麗
這表達都都讀不通,好好整理整理再發表
混社會遲早要還的
陸同堪稱現代版“秦舞陽”
正是劉華強殺了周曉鷗,零點樂隊沒了主唱,樂隊才解散的,這個賬記在孫紅雷頭上沒啥錯吧?
孫紅雷太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