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已超42億 電影《長津湖》侵犯別人商標權了?專家表態

10月12日,電影《長津湖》上映第13天,票房已突破42.5億,暫列內地影史票房總榜第6位,目前已經打破26項影史紀錄。

不過票房大熱的同時,《長津湖》也遭遇了侵權風波,近日,有一個自稱為“導演郝平”的網友發視訊稱電影《長津湖》觸犯了他人的商標權,并曬出了印有“長津湖”三個字的商標注冊證和名為《冰雪長津湖》的作品登記證書,

此舉招致了諸多網友反感,甚至以“明顯是碰瓷”等評論對此不屑一顧。

一位資深律師在朋友圈的發文就是其中頗具代表性的觀點并被廣泛引用:“蹭熱度也應有底線,拿‘長津湖’商標蹭長津湖偉大戰役的熱度非常難以接受,商標權利也有適用范圍,漫無邊際地夸張性放大、扭曲性解讀商標將給公眾帶來不必要困擾和誤導,令人擔憂,”

對于侵權風波,蘇州大學部王健法學院教授董炳和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從法律上講,長津湖現在可以認定為觀眾知曉的外國地名,在沒有其他含義的情況下,依商標法第十條二款,不得作為商標,

同時,將“長津湖”作為電影的名稱使用,是對電影所講述的故事發生的地點的描述,實際上并未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不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因此,也不構成對在先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電影既不是一種商品,也不是一種服務,而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也就是說電影《長津湖》對“長津湖”三個字的使用并非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何況北京加點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注冊的“長津湖”商標,是41類,而41類是與電影有關的服務,不是電影本身。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暫無討論,說說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