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悍匪凌國梁與公社干部發生矛盾,伙同另外兩人一起實施報復,殺死一名司機后逃亡,并槍殺了五名民警和1名法警,后在部隊增援下被擊斃,坦克一度被動用。
矛盾起因
新大陸成立后,在1958年-1984年期間曾推行人民公社化運動。這里的“人民公社”是工農商學兵相結合的一種基層單位,下面設置生產大隊進行管轄,每個大隊成立大隊管理委員會;再往下就是生產隊,直接管理農戶。那時,農民因為沒有獨立的生產資料和財產權力,成為了人民公社的“社員”。
此次提到的悍匪凌國梁就是遼陽東京陵公社新城大隊社員,另外還有兩人徐忠正和王敏(女)。他們三人都是新城大隊的社員,不過崗位不一樣,凌國梁是民兵軍械員,徐忠正是電機廠工人、曾經當過部隊的校槍員。凌國梁與王敏又是情侶關系,徐忠正是凌國梁的朋友。
1979年7月,遼化正在招工,這三人都報名參與,結果沒有被選中。他們認為是大隊的支部書記趙春元和第七生產隊副隊長張日華在當中搗鬼,心中產生了不滿(另一版本說是土地被征用過程中引發了矛盾),凌國梁找到另外兩人,表示要殺了趙春元,三人一拍即合。
當時,大隊第一把手是支部書記,下面是大隊長(文革中改稱革命委員會主任)和會計。大小事情三人碰個頭,就決定了,十分重大事情才召開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生產隊的第一把手是生產隊長,隊長下面是會計,還有幾個副隊長,組成隊委會。不管是招工還土地征用的事,三人與公社干部發生了矛盾,所以三人決定報復。
逃亡鐵嶺
他們動手前,開始尋找武器和車輛。車輛是找到了市政公司,盜用了一臺翻斗汽車;武器是從大隊民兵連的槍庫中盜出56式自動步槍3支,子彈5000發。
56式自動步槍也叫56式沖鋒槍,前身為前蘇聯AK-47突擊步槍,是當時解放軍陸軍的主力制式輕武器之一,殺傷力較大。
他們去找趙春元等人,但沒找到,就找公社司機穆春林開車一起尋找。穆春林拒絕了此事,結果被亂槍打死。估計是槍聲動靜太大,被人發現,殺趙春元的事情只能擱置,三人朝北向鐵嶺一帶逃跑。
關于盜出槍支的數量,有說3支、有說4支,小王看了各個版本,推測應該是3支,因為凌國梁是民兵軍械員,懂得槍支,徐國正也摸過槍,雖然王敏是女性,不清楚是否會用槍,但應該是按人頭來準備。后來在殺死穆春林后,也許是發現王敏不會用槍,于是將1支步槍和尸體一塊掩埋。這也符合官媒河北新聞網“三名嫌疑人攜帶兩支全自動步槍”潛逃的說法,否則4支埋一支,還有一支去哪了?
遼陽方面將案件反映到遼寧省公安局(當時不是廳),由于發現凌國梁三人朝鐵嶺方向逃跑后,就下令鐵嶺地區公安局堵截。當時,警方一共組成5個追捕組,分別奔赴車站和交通要道進行堵截,開原、昌圖等地的縣公安局也控制了要道。
在距離102國道5公里遠的柴河沿大隊附近,一個追捕組發現了一名慌張的年輕女子,隨即攔截詢問,發現就是三人之中的王敏。
這里關于王敏被抓也有多個版本,一說是王敏出來找吃的、結果被撞見被抓,一說是為了逃跑方便,兩人誆騙王敏分頭逃跑,便于甩掉她。王敏后來交代了她和另兩名犯罪分子是殺害穆春林的人,凌國梁和徐忠正兩人就在附近的柴河沿大隊。
激烈槍戰
就在警方抓獲王敏時,凌國梁與徐忠正就藏在一百米遠的公路東側的樹叢中,兩人突然站起來,朝民警開槍掃射。
由于事發突然,鐵嶺地區公安局政治處副政委徐金發和身后的兩名民警中彈倒地身亡。信訪接待員尚琦、警犬訓練員李長華、管教員黃寶忠等人先后趕到,雙方展開對射。
現在網上有一個版本,詳細說了鐵嶺警方抓捕前的動員細節,小王沒有采用。因為里面有一點有點不太符合實情,提到副政委徐金發說是27歲,曾參加過抗美援朝。但事情發生在1979年,距離抗美援朝結束時間1958年至少也有21年,如果徐金發參加了,6歲就能上陣打仗?極有可能年齡輸入錯誤,或者這段描寫不真實,所以未用。
由于警方配槍太過落后,被凌、徐兩人的步槍火力壓制,而且這兩人槍法精準,民警一抬頭就被擊中頭部。李長華在扔出一顆手榴彈后,被擊中頭部身亡;尚琦也被擊中頭部身亡。自此5名民警犧牲。
當時民警裝備的多是54式手槍,它的射程、穿透力、威力都不錯,子彈7.62毫米,屬于大威力軍用手槍,54式中一二槍足以喪命,不過與對方的自動步槍一比就差了很多。
事發時,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法警單忠興帶著愛人到沈陽看病,回來途中遇到此事,他讓愛人先回家。自己走了一段路摸了上去,他帶的是一支南部14式手槍,打了一槍后就卡殼了,結果被發現擊中,最后沒有搶救成功。
南部十四式手槍是二戰期間日軍的制式手槍,該子彈的穿透力非常弱。不過最大問題是容易卡殼,有時候想自殺都沒有機會,而且子彈是8毫米,和一些手槍并不通用。這也反映了當時警方配槍的落后。
凌國梁與徐忠正靠著有利地形,和一輛手扶拖拉機做掩體,以及攜帶的大量彈藥,對警方實施瘋狂的火力壓制。為了避免更大的傷亡,臨時指揮部開始請示上級調動駐守柴河大橋部隊增援,必要時可以考慮派出坦克車增援。遼寧省公安廳也下達最新指示:不允許罪犯出鐵嶺界、再出現警察傷亡,可以擊斃歹徒。
隨后,守橋部隊的官兵趕到,警方和官兵通過56式輕機槍和投擲大量的手榴彈進行壓制。凌國梁鋌而走險,想要跳上公路逃命,失去掩體后迅速被擊斃;徐國正看過凌國梁死后,也想最后一搏,結果被手榴彈炸死。
官媒河北新聞網提到,“在坦克增援下,擊斃了兩名悍匪”,說明當時坦克可能參與了抓捕或者至少進行出動的準備工作。至于有個版本說的出動了4輛裝甲車、7輛坦克、11門榴彈炮和16門迫擊炮進行增援,感覺太過夸張。如果真是如此,那報道中應該會寫成“在某裝甲旅的增援下”。
此次戰役中犧牲的5名民警、1名法警被當時的遼寧省革命委員會授予革命烈士稱號,1979年7月24日召開了隆重的追悼大會,烈士的骨灰安葬在鐵嶺龍首山革命烈士陵園。
據說,此案發生后,公安部責成各地公安部門盡快更新落后裝備,1986年以后完全淘汰了雜牌槍支,遼寧省公安機關實現了標準制式手槍和警具。同時,也被計入了大陸重大刑事案件中。
怎么有那么多的子彈啊?五千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