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指出,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應當通過設立未成年人專門頻率頻道、未成年人專門時段、未成年人節目專區、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
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專員、未成年人節目評估委員會等機制,防止未成年人節目出現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廣播電視節目包含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播電視節目集成播放機構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提示并合理安排播放時間、版面。
對此,家長們紛紛表示,“支持!希望好好規劃,起到作用!”,
據了解,國家廣電總局曾在2019年公布并通過了《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
規定要求,未成年人節目的制作、傳播需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普及自然和社會科學知識,以及引導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
同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對直播節目應當采取直播延時、備用節目替換等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所播出的未成年人節目內容無暴力、恐怖等內容。
對于此次擬規定設立未成年人頻道,你怎么看?